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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芳汀 第二卷 堕落 · 六

[法]雨果2019年03月10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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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瓦尔让

将近夜半,让·瓦尔让醒了过来。

鲲^弩^小^说…

让·瓦尔让出身布里地区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童年时代,他没有读过书。成年时,他是法弗罗尔的树木修剪工人。他的母亲名叫让娜·马蒂厄;他的父亲名叫让·瓦尔让或者弗拉让,可能这是绰号,或者“这是让”的简称。

让·瓦尔让生性好沉思默想,但不忧愁,这是多情善感的性格本质。总之,让·瓦尔让好像沉睡未醒,至少表面看来毫无可取之处。他在幼年时便失去了父母。他的母亲没有被照顾好,死于产褥热。他的父亲像他一样是树木修剪工人,从一棵树上摔下来,命丧黄泉。让·瓦尔让只剩下一个姐姐,她成了寡妇,带着小子姑娘共七个孩子。这个姐姐把让·瓦尔让抚养大。她的丈夫在世时,她让弟弟有住有吃。丈夫死了。大孩子八岁,最小的一岁。让·瓦尔让刚刚满二十五岁。他代替了父亲,轮到他支撑那扶养他长大的姐姐。这样做很普通,就像尽责一样,即使让·瓦尔让那方面有点性情粗暴。他的青年时代就这样在艰苦的低酬劳的工作中消磨掉了。他在当地从来没有“女朋友”。他没有时间谈情说爱。

傍晚,他疲惫地回家,埋头喝汤,不发一言。他的姐姐让娜大妈在他吃饭时,常常从他盆子里取出饭菜中最好的东西,肉块呀,肥肉片呀,菜心呀,给她的一个孩子;他呢,趴在桌子上不断吃着,头几乎陷到汤里,他的长发洒落在盆子周围,遮住他的眼睛。他好像什么也没有看到,听之任之。在法弗罗尔,离瓦尔让的茅屋不远,小街的另一边,有一个名叫玛丽克洛德的农妇;瓦尔让家的孩子经常挨饿,有时以他们妈妈的名义,向玛丽克洛德借一品脱的牛奶,在篱笆后面或者小路的角落里喝掉,由于匆匆忙忙地争夺奶罐,小姑娘们把奶都洒在围裙上和小水沟里。大妈如果知道这样干坏事,会严厉地加以惩罚。让·瓦尔让虽然粗鲁和爱抱怨,却背着大妈,将一品脱牛奶的钱付给玛丽克洛德,孩子们没有受到惩罚。

他在修剪树木的季节每天挣到二十四苏,他又当收割工、小工、牛场伙计、干重活。他能干什么就干什么。他的姐姐也干活,但是,要带七个孩子,能干什么呢?贫困包围和逐渐压抑着这悲惨的一群。有一年冬天非常寒冷。让没有工作。家里没有面包。没有面包。一点儿没有。七个孩子。

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法弗罗尔的教堂广场上的面包商莫贝尔·伊扎博准备睡觉了,这时他听到铺子带铁栅的玻璃橱窗发出砰的一声。他及时赶到,看见一只手臂从一拳打碎的洞里伸进铁栅和玻璃窗内。这只手臂抓住一只面包,拿走了。伊扎博赶紧跑出去;小偷拔腿就逃;伊扎博在后面追赶,把他抓住了。小偷已经扔掉面包,但他的手臂鲜血淋漓。这是让·瓦尔让。

事情发生在一七九五年。让·瓦尔让“以黑夜闯进民宅破坏盗窃的罪名”,被传到法庭。他有一支枪,比上流社会的枪手枪法更准,有时偷猎;这对他不利。当时对偷猎者有一种合理的成见。偷猎者同走私者一样,接近强盗。但顺便说说,在这类人和城里卑劣的杀人犯之间,有天渊之别。偷猎者生活在森林里;走私者生活在山里或海上。城市产生恶人,因为城市产生堕落的人。大山、大海、森林产生野蛮的人。它们对凶狠的一面推波助澜,但往往并不摧毁人道的一面。

让·瓦尔让被宣判有罪。法律词汇是明确的。在我们的文明中,有可怕的时刻;刑罚宣布灭顶之灾。社会远离而去,彻底抛弃一个会思想的人,那是多么悲哀的时刻啊!让·瓦尔让被判处五年苦役。

一七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巴黎人欢呼意大利军团司令官取得了蒙特诺特战役的胜利,共和四年花月二日,五百人院的督政府的咨文称这位将军为波拿巴;同一天,在比塞特,给犯人上了一条大铁链。让·瓦尔让列入这条铁链中。一个以前的监狱守门人,目下已经近九十岁,他还清楚地记得这个不幸的人,他锁在大院的北角第四排的顶端。他像其他犯人一样坐在地上。看来他根本不明白自己的处境,只知道十分可怕。也许他通过一个愚昧无知的可怜人的朦胧思想,分辨出要采取某些极端措施。

正当在他脑袋的背后重槌钉上枷锁的螺钉时,他哭泣起来,眼泪堵住了他的喉咙,使他说不出话来,他仅仅断断续续地说:“我是法弗罗尔的树木修剪工人。”随后,他一边呜咽,一边举起右手,再逐级降低七次,仿佛他依次触摸七个高低不等的脑袋,通过这个动作,别人捉摸出他所做的事,就是要给七个孩子吃的和穿的。

他被押解到土伦,走了二十七天,锁链套在脖子上,坐在囚车里。在土伦,他穿上了红色囚衣。他生活中的一切都抹去了,包括他的名字;他甚至不再是让·瓦尔让;他是24601号。姐姐情况怎样了?七个孩子怎样了?谁来照顾这一切呢?从根部锯掉的幼树,树叶会变得怎样呢?

以后的经历总是一样的。这些活在世上的可怜虫,这些天主的创造物,今后毫无依靠,没有向导,没有栖身之所,漫无目的地乱闯,谁知道结果会怎样呢?也许每个人有各自的情况,他们逐渐陷入这片冷雾中,那正是孤独的命运葬身之地,这是一片阴沉沉的黑暗,那么多不幸的人加入人类艰难的行进,相继消失其中。他们离乡背井。他们的故乡忘却了他们;他们的田界忘却了他们;让·瓦尔让在苦役监呆了几年以后,也忘却了它们。这颗心有过伤口,留下了伤疤。就是这样。他在土伦度过的所有时间里,仅仅有一次听到别人提到他的姐姐。我想,这是在他囚禁的第四个年头末尾。我不晓得这个信息是通过什么渠道传到他耳朵里的。有个认识他们的人,见过他的姐姐。她在巴黎。她住在圣苏尔皮斯教堂附近的一条穷街,就是冉德尔街上。她身边只有一个孩子,一个小男孩,最小的那个。其余六个孩子在哪里呢?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每天早上,她到萨博街三号的一间印刷所去,她是折页工和装订工。清早六点钟就该到那里,冬天则要在天亮之前。在印刷所里,有一所学校,她把七岁的小儿子带到这所学校里去。只不过,由于她在六点到印刷所,学校要到七点开门,孩子必须在院子里等着过一小时学校才开门;冬天在露天的黑暗中等一小时。人们不肯让孩子进入印刷所,因为说是他碍事。工人早上经过时,看到这个可怜的小孩坐在石子路上,睡着倒在那里,而且往往睡在暗陬中,蹲在和蜷曲在他的篮子上。下雨时,有个老妇人,就是看门女人,怜悯他;她把他收留在自己的破屋里,屋里有一张破床,一架纺车和两把木椅。小孩睡在一个角落里,怕冷而挤紧了猫。七点,学校开门了,他走进校门。这就是别人告诉让·瓦尔让的情况。有一天别人给他叙述一遍,只一会儿,闪电般一刹那,仿佛一扇窗朝他所爱的亲人的命运骤然打开,然后一切又关上;他再也没听人说起过,永远杳无信息。他们的情况再也到不了他那里;他从来没有再见过他们,遇到过他们,在这个悲惨的故事的下文里,再也找不到他们。

将近第四年末尾,轮到让·瓦尔让逃跑了。他的同伴帮助他,就像在这个凄惨的地方这种事所发生的那样。他逃了出来。他在田野里自由地转悠了两天;倘若这样也算自由的话:受到追捕,时刻要回过头来,一有响声便瑟瑟发抖,什么都害怕,怕冒烟的屋顶,怕路过的人,怕吠叫的狗,怕奔驰的马,怕敲响的钟,怕看清东西要天亮,怕看不清东西要天黑,怕大路,怕小径,怕灌木丛,怕睡眠。第二天傍晚,他又被抓住了。三十六个小时以来他没吃没睡。滨海地区法庭因这逃跑罪,判处他延长三年徒刑,这就等于判了八年徒刑。第六年,又轮到他逃跑;他不放弃,可是他逃跑不成。点名时他没有应到。响起有人越狱的炮声,夜里,巡逻队发现他躲在一艘正在建造的船的龙骨下;他抗拒抓住他的苦役犯看守。越狱和拒捕。这个特别法典预见到的情况,受到增加五年监禁的惩罚,其中两年锁上双重铁链。十三年。第二年,又轮到他逃跑,他再次加以利用。他又没有成功。因这次新企图,延长三年。十六年。最后,我想是在第十三年,他作了最后一次尝试,消失之后四小时,他又被抓获。这四小时逃跑换来三年监禁。十九年。一八一五年十月,他被释放了;他于一七九六年因为打碎一块玻璃和拿了一块面包而入狱。

这里插入一小段话。本书作者在研究犯罪问题和律法判刑时,第二次遇到因偷一块面包而成为命运的出发点。克洛德·格偷过一块面包;让·瓦尔让偷过一块面包。一项英国人的统计表明,在伦敦,五分之四的偷窃直接原因都是饥饿。

让·瓦尔让哭泣着和颤抖着关到苦役监;他出来时冷漠无情。他进去时是绝望的;他出来时是阴郁的。

这个人的心灵中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