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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柯赛特 第六卷 小皮克普斯 · 二

[法]雨果2019年03月12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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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维尔加的分支

一八二四年,这座修道院已经在皮克普斯小巷存在多年了,属于马丁·维尔加分支的圣贝尔纳教派的修女院。

因此,这些圣贝尔纳修女不像圣贝尔纳修士,属于克莱尔沃〔1〕,而像本笃会修士,属于西托。换句话说,她们并不隶属于圣贝尔纳,而隶属于圣伯努瓦〔2〕。

稍微看过一点书的人都知道,马丁·维尔加在一四二五年创建了一个圣贝尔纳-本笃修女会,总会设在萨拉曼卡,分会设在阿尔卡拉〔3〕。

〔1〕 圣贝尔纳修会,是圣贝尔纳(1091—1153)在法国北部小镇克莱尔沃创建的。

〔2〕 本笃会由圣伯努瓦创建,1098年在西托创立的修道院信奉圣伯努瓦的条规。

〔3〕 萨拉曼卡和阿尔卡拉是西班牙城市。圣贝尔纳-本笃修女会是雨果杜撰的。

这个修会的分支扩展到欧洲所有的天主教国家。

一个修会嫁接到另一个修会上,在拉丁教会中并不罕见。仅以这里提到的圣伯努瓦修会而言,不算马丁·维尔加的分支,就有四个修会属于这一派:两个在意大利,即卡散山和帕多瓦的圣茹丝丁,两个在法国,即克吕尼和圣莫尔;还有九个修会,即瓦龙布罗萨会、格拉蒙会、则肋司定会、圣罗米阿尔会、查尔特勒会、受辱修会、橄榄山会、西尔维斯特会,最后是西托修会;因为西托修会虽是其他修会的主干,却只是圣伯努瓦教派的后裔。西托修会始于圣罗贝尔,一〇九八年,他在朗格尔主教区任莫莱斯姆修道院的院长。而魔鬼是在五二九年被逐出阿波罗古神庙,隐居到苏比亚科沙漠(他老了。他当了隐士吗?);当初,他通过十七岁的圣伯努瓦,住在神庙。

加尔默罗会修女赤脚走路,胸前挂一块柳木,永远不能坐下;除此以外,最严厉的教规就是马丁·维尔加的圣贝尔纳-本笃修女会的教规。她们穿黑衣,按照圣伯努瓦的特意规定,头巾一直包到下巴。一件宽袖哔叽修女袍,一条毛料的大面纱,头巾包到下巴,在胸前一刀切齐,头带遮到眼睛上,这就是她们的装束。初学修女穿同样的服装,一身皆白。已经发愿的修女,身旁还挂一串念珠。

马丁·维尔加的圣贝尔纳-本笃会修女,和所谓圣事嬷嬷的本笃会修女一样,奉行永敬教规;本世纪初,本笃会在巴黎有两所修女院,一所在神庙街,另一所在新圣女热纳维埃芙街。不过,我们所说的皮克普斯小巷的圣贝尔纳-本笃会修女,和新圣女热纳维埃芙街和神庙街的圣事嬷嬷绝对不是一派,教规中有很多不同;服装中就有不同。皮克普斯小巷的圣贝尔纳-本笃会的修女,戴黑头巾,而圣事嬷嬷和新圣女热纳维埃芙街的修女,戴白头巾,另外在胸前佩戴约三寸高、银质镀金或铜质镀金的圣体像。皮克普斯小巷的修女决不佩戴圣体像。皮克普斯小巷和神庙街的修女院都奉行永敬教规,但两派泾渭分明。圣体嬷嬷和马丁·维尔加的圣贝尔纳修女,仅仅是在奉行教规这一点上相似,正如在研究和颂扬耶稣基督的童年和生死,以及圣母的所有奥义上,下列两派有相同之处,但派别迥异,有时还敌对:意大利的奥拉托利会由菲力普·德·奈里在佛罗伦萨建立,法国的奥拉托利会由皮埃尔·德·贝吕尔在巴黎建立。巴黎的奥拉托利会想领先一步,因为菲力普·德·奈里只是圣徒,而贝吕尔是红衣主教。

我们再回到马丁·维尔加的西班牙严厉教规上。

这个分支的圣贝尔纳-本笃会的修女整年守斋,在封斋节和其他许多特定的日子里斋戒,小睡之后又要起来,从凌晨一点钟到三点钟念日课经,唱晨经,一年四季睡在草垫上,盖的是哔叽被单,从不洗澡,也不生火,每逢星期五互相鞭打,遵守缄默的教规,只在课间休息时说说话,休息时间很短,有半年穿粗毛呢衬衣,从九月十四日圣十字架瞻礼节到复活节。这半年还算是减少时间,教规是说整年;但这件粗毛衬衫,在暑热时不堪忍受,引起发烧和神经性痉挛。只得限制穿着。即使这样缓减,九月十四日,当修女穿上这件衬衫时,她们还要发烧三四天。顺从、贫困、圣洁、安心呆在修院,这就是她们的誓愿,却由教规大大加强了。

女修道院长每三年由嬷嬷选举出来,这些嬷嬷俗称“有选举权的嬷嬷”,因为她们在教务会有投票权。女修道院长只能连任两次,一个女修道院长任期最长是九年。

她们从来看不到主祭神父,有一面七尺高的哔叽布总是把他遮住了。在布道时,讲道师来到经堂,她们放下面幕遮住面孔。她们总是低声说话,走路时目光看着地下,耷拉着头。只有一个男人能进入修道院,那就是教区的大主教。

还有另一个男人,他就是园丁;但这总是一个老头,他始终一个人呆在园子里,为了让修女知道回避,在他的膝盖上挂了一只小铃。

她们对院长惟命是从。教规规定,克己忘我,完全从属。如同听到基督的声音(ut voci Christi),一看到手势和示意(ad nutum,ad primum signum),马上,高兴、持续、盲目地服从(promptè,hilariter,perseveranter et cœca quadam obedientia),就像工人手里的锉刀(quasi limam in manibus fabri),未经特别许可,不准看书也不准写字(legere vel scribere non addiscerit sine expressa superioris licentia)。

修女要轮流做她们所说的“赎罪”。赎罪就是为人世间所有的罪孽、错误、淫乱、暴行、伤风败俗等等罪行祈祷。连续十二小时,从傍晚四点钟到凌晨四点钟,或从凌晨四点钟到傍晚四点钟,做“赎罪”的修女跪在圣体像前的石板上,双手合十,脖子上挂一根绳子。待到精疲力竭时,就匐伏在地上,脸对着地,手臂交叉;放松就只有这样。她在这样的姿态中,为世间的一切罪人祈祷。真是伟大到崇高的地步。

这种圣事面对一根柱子完成,柱子上头点着一根蜡烛,所以,“赎罪”和“柱子上”说法混同。修女出于屈从,甚至更喜欢后一种说法,它包含着受酷刑和受辱的想法。

“赎罪”有一种全身心沉浸其中的作用。在柱子旁的修女即使身后打雷,也不会回过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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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总是有一个修女跪在圣体像前。每班一小时。她们像站岗的士兵一样换班。这就是永敬。

女院长和嬷嬷几乎总是起一个有特殊意义的名字,令人想起的不是圣女和殉教者,而是耶稣基督生平的重要时刻,例如圣诞嬷嬷、圣孕嬷嬷、献堂嬷嬷、受难嬷嬷。但圣女的名字并不禁止使用。

外人看到她们时,只见到她们的嘴。牙齿都是黄蜡蜡的。从来没有一把牙刷进过修道院。刷牙是在阶梯的顶部,底下是断送灵魂。

她们不说“我的”。她们没有自己的东西,也不应该要东西。她们谈到一切时说“我们的”,例如:我们的面幕,我们的念珠;她们提到衬衫时说“我们的衬衫”。有时她们喜欢一样小东西,一本《日课经》,一件圣徒遗物,一枚祝福过的勋章。一旦她们发觉开始重视这件东西,她们就应该献出来。她们记得圣女苔蕾丝〔4〕的话:一位贵妇在入她的教派时说:“嬷嬷,请允许我派人去找一本我很珍视的《圣经》。”——“啊!您珍视一样东西!这样的话,请别进入我们的教派。”

〔4〕 圣女苔蕾丝(1515—1582),西班牙加尔默罗修会修女,有多部著作。

禁止任何人关门,有“自己的家”,自己的“房间”。她们的修行室敞开着门。两人走近时,一个说:“愿祭坛最崇高的圣体受到颂扬和崇拜!”另一个回答:“永远是这样。”一个修女敲另一个的门时,也是同样的仪式。一有人敲门,就马上听到另一边一个柔和的声音说:“永远是这样!”就像所有的仪式一样,出于习惯,这也成了机械的了;有时,“愿祭坛最崇高的圣体受到颂扬和崇拜”这句话太长,未及说完,“永远是这样”便脱口而出。

在朝拜圣母会的修女那里,进门的说:“圣母经,”屋里的说:“满怀圣宠。”这是她们的“你好”,确实是“充满优雅”的。

白天每一小时,修道院教堂的钟要多敲三下。听到这个信号,院长、有选举权的嬷嬷、发愿修女、杂务修女、初学修女、初修入会者,都中断自己的话、自己的事或者自己的所想,如果是五点钟,大家会同时说:“五点钟,每时每刻,愿最崇高的祭坛圣体受到颂扬和崇拜!”如果是八点钟:“八点钟,每时每刻,……”如此类推,按时间而稍稍变化。

这种习惯,目的在于打断思路,返回天主那里,存在于许多修会中;只不过礼节用语有变化。比如,圣婴耶稣会的修士说:“此时和每时每刻,热爱耶稣燃烧着我的心!”

五十年前,在皮克普斯小巷建立的马丁·维尔加圣贝尔纳-本笃会修女,以唱纯粹素歌的沉稳的调子唱日课,自始至终声音饱满。大凡日课唱到有星号的地方,她们就停顿一下,低声说:“耶稣-马利亚-约瑟夫。”在追思弥撒上,她们声调很低,直到女声几乎降不下去的地步。效果确实悲怆动人。

小皮克普斯修院在主祭坛下造了一个地窖,作为她们修会的墓地。照她们的说法,“政府”不允许这个地窖放棺材。因此她们死时要离开修道院。这使她们难过,像不合情理一样使她们惊讶。

稍感欣慰的是,她们获准在特定时刻和特定角落,埋葬在以前的沃吉拉墓地,这块地以前属于她们的修会。

星期四和星期日,这些修女听大弥撒、晚祷和所有的日课。另外她们严格遵守所有小节日的活动,对此,外界几乎一无所知,这是从前法国教会滥设的,至今在西班牙和意大利仍然滥设。她们在小教堂的讲道无穷无尽。至于她们祈祷的次数和时间,只要引用一个修女天真的话,就能得到明确的概念:“初修入会的人祈祷很可怕,初学修女的祈祷更糟糕,发愿修女的祈祷还要糟糕。”

每星期召集一次教务会;由院长主持,有选举权的嬷嬷参加。每个修女轮流跪在石板上,面对大家忏悔本星期内所犯的错误和罪过。有选举权的嬷嬷在每次忏悔后进行商议,大声对忏悔处以惩罚。

稍微严重一点的过错才大声忏悔,此外,她们要为所犯的错误行所谓“伏罪礼”。行伏罪礼就是在做日课时匐伏在院长面前,直至人人只称为“我们的嬷嬷”的院长轻轻敲一下祷告席的木头,示意修女,修女才能站起来。一点小事也要行伏罪礼。打碎一只玻璃杯,撕坏一张面纱,做日课无意中迟到几秒钟,在教堂里唱错一个音,等等,就足以行伏罪礼。行伏罪礼是完全自发的;罪人(从词源上来说,这个词用在这里恰是地方)自我审察,自我惩罚。过节的日子和星期日,有四个唱经嬷嬷在唱经台上四个乐谱架前唱日课的圣诗。一天,一个唱经的嬷嬷唱圣诗,本应以“看呀”开始,却大声唱出:多、西、索;她为了这一分心,行伏罪礼持续了一整场日课。错误尤其严重的是,引起了全场的笑声。

修女被叫到接待室,即令是院长,也要放下面纱,读者记得,只能露出她的嘴。

惟有院长才能与外人打交道。其他人只能看到小范围的家人,而且机会很少。如果偶尔有一个外人前来看她在社交中认识或喜爱的修女,那就必须进行一连串的交涉。如果这是一个女人,有时会得到允许;修女来了,来人隔着护窗板同她说话,护窗板只对母亲或姐妹才打开。毫无疑问,对男人总是拒绝求见的。

这就是圣伯努瓦设立的教规,马丁·维尔加改得更加严厉。

这些修女毫不快乐,不像其他修会的修女那样脸色红润和鲜艳。她们是苍白的,沉重的。从一八二五年到一八三〇年,有三个修女发了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