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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珊莎

乔治·R·R·马丁2015年06月21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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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天空浓烟密布。乌黑的烟柱从远方成百火堆中盘旋升起,黑色的手指掩盖星辰。黑水河对岸,火焰占满地平线,彻夜燃烧,而在这一边,小恶魔点燃整个河滨地区:码头和仓库,民宅和妓·院,城墙外的一切统统焚毁。

即使身处红堡,空气中也有灰烬的味道。当珊莎在宁静的神木林里找到唐托斯爵士时,他看到她的红眼睛,便问她是否哭过。“只是烟尘的关系,”她撒谎,“似乎半个御林都在燃烧。”

“史坦尼斯公爵想把小恶魔的野人熏出森林。”唐托斯说话时摇摇晃晃,一手扶住栗树树干,红黄相间的小丑装上沾染一片酒渍。“他们杀死他的斥候,袭击他的辎重车队,还到处放火。我听小恶魔对太后说,史坦尼斯得训练他的马儿吃灰烬,因为他将找不到一片叶子。以前身为骑士,听不到这许多事,如今成了弄臣,他们却对我视若无睹,谈话时当我不存在。我告诉您——”他俯身靠近,酒气直喷到她脸上“——八爪蜘蛛花钱收买一切琐碎消息,我想月童已为他服务好多年了。”

他又喝醉了。他自称可怜的佛罗理安,果真名副其实。但现在我只能指望他。“史坦尼斯公爵真的烧了风息堡的神木林?”

唐托斯点头。“他将树木积成一个巨大的柴堆,奉献给他的新神,红袍女祭司要他这么做的。听说他现在灵肉都归她驱使,甚至发誓一但夺取君临,便要焚毁贝勒大圣堂呢!”

“烧就烧吧。”珊莎初次见到大圣堂的大理石墙和七座水晶塔时,真以为这是世上最美的建筑,但自乔佛里在圣堂讲坛上将父亲斩首后,她对之则是满心厌恶。“烧干净最好。”

“嘘,孩子,诸神会听见的。”

“怎么会?他们从不听我祈祷。”

“他们在听,所以才派我来,不是吗?”

珊莎用手抠抠树皮,觉得自己头晕眼花,似乎有点发烧。“就算他们派你来,又有什么用呢?你答应带我回家,可我一直走不了。”

唐托斯拍拍她手臂。“我跟某个人谈过了,他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您的朋友,小姐。等时机一到,他便会雇艘快船,送我们去安全的地方。”

“现在正是时机,”珊莎坚持,“现在开战在即,没人会注意我。我想我们只要行动,就一定能溜出去。”

“孩子呀,孩子。”唐托斯摇摇头。“溜出红堡很简单,我们能做到。但每道城门都戒备森严,何况小恶魔还封锁了河道。”

这是事实。如今黑水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空旷。所有渡船都撤到北岸,而商船要么逃走,要么被小恶魔扣留,用于作战。放眼望去,唯一的船是国王的战舰。它们不断来回穿梭,保持在河中央的深水区,与南岸史坦尼斯的弓手飞箭往来。

史坦尼斯公爵本人还在行军,但他的先锋部队已于两天前趁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先行抵达。早上醒来,全君临都看到了他们的帐篷与旗帜。珊莎听说他们有五千人之多,几乎相当于城里金袍卫士的总数。敌人营地里飘扬着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旗和红苹果旗,伊斯蒙家族的海龟旗以及佛罗伦家族的狐狸鲜花旗,他们的指挥官是古德·莫里根爵士,一个著名的南方骑士,从前是蓝礼的绿衣卫。他的旗帜乃是一只飞鸦,在风雨欲来的碧绿天空中大展黑翅。但最令整个城市揪心的还是那些淡黄的旗,长长的旗穗拖在后面,如火焰一样摇曳,原本该是家族纹章的地方放着神的标记:光之王的烈焰红心。

“大家都说,等史坦尼斯亲临城下,他的人马将达到乔佛里的十倍。”

唐托斯捏捏她肩膀。“亲爱的,兵力多寡并不重要,他们在大河对岸,没有船过不来。”

“可他有船,而且比乔佛里的多。”

“风息堡到这儿路程遥远,舰队需经马赛岬,穿过喉道,进入黑水湾。或许正道诸神会卷起风暴,把他们统统抹去。”唐托斯充满希望地微笑。“我知道您很不容易,但是孩子,千万得耐心。等我的朋友回到都城,我们就会有船。您不要怕,请相信您的佛罗理安吧。”

珊莎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肚子里则有恐惧绞动抽搐,一天比一天强烈。弥赛菈公主离去那天的经历一直在梦中纠缠不休,梦魇黑暗而令人窒息,令她每每在深晚惊醒,拼命喘气。群众的尖叫萦绕耳际,不成词句,活像动物的嘶喊。他们把她团团围住,各种东西朝她扔来,还想将她拉下马,若不是猎狗杀开一条血路来救她,后果不堪设想。想想看,他们将总主教撕成碎片,用石头砸扁了艾伦爵士的头。您不要怕!他居然要我别害怕!

其实全城都陷入了恐慌。珊莎在城堡围墙上看到,老百姓们统统关闭窗户,上好门闩,似乎这样就能保住性命。上次君临城陷,兰尼斯特家肆意奸淫掳掠,带走几百条人命,那一次还是开城投降的。而今小恶魔意图抵抗,城破之后的下场可想而知。

唐托斯还在喋喋不休。“如果我还是骑士,就得穿上盔甲,和其他人一起守城。我真该亲吻乔佛里国王的脚,真心实意地感谢他的安排。”

“你去谢他把你变成弄臣,他就会让你再做回骑士,”珊莎尖刻地说。

唐托斯咯咯笑道:“我的琼琪是个聪明姑娘,不是吗?”

“乔佛里和他母亲说我很笨。”

“他们这样想就好,亲爱的,这样您更安全。瑟曦太后,小恶魔以及瓦里斯这些人当彼此是毒蛇猛兽,像老鹰一样互相盯得紧紧的,到处花钱雇人探听消息,但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就没人劳神关心,对不对?”唐托斯捂住嘴巴,打了个嗝。“诸神保佑您,我的小琼琪。”他的泪水涌上来,是酒的缘故。“快给您的佛罗理安一个小小的吻吧。一个幸运之吻。”他摇摇晃晃地向她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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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莎避开他探出的湿润双唇,轻轻吻在他胡子拉碴的脸颊上,并跟他道晚安,竭尽全力才没有哭泣。最近她哭得太多。这样很不体面,她知道,但就是控制不住。有时为了一些琐事,眼泪便掉下来,怎么都收不住。

梅葛楼的吊桥无人看守。小恶魔将大部分金袍卫士调去守城,而白袍的御林铁卫们而今也忙得不可开交,无暇步步尾随她。只要别离开城堡,珊莎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但她哪儿也不想去。

她穿过布满尖锐铁刺的干涸护城河,走上狭窄的高架楼梯,当到达卧房门口时,居然不想进去。房间的墙壁让她窒息,明知里面窗户大开,她仍然感觉空气稀薄。

于是珊莎转回楼梯,继续攀登。浓烟遮掩了群星和一轮纤细的新月,堡顶黑呼呼的,满是阴影。但从这儿看出去,全城尽在眼帘:红堡高耸的塔楼和巨大的角堡,下方如迷宫般的城市街道,西面南面是奔流的黑水,东面则是海湾,以及一丛丛烟柱和灰烬,火,到处都是火。近处,士兵擎着火炬,像蚂蚁一样爬满城墙和从城垛延伸出的塔楼。烂泥门下,飘荡的烟尘中依稀可辨三座投石机的轮廓,这是前所未有的巨型投石机,高过城墙足足二十尺。但这一切都不能减轻她的恐惧。一阵尖利的刺痛突然袭来,珊莎紧捂肚子,眼泪夺眶而出。她差点摔下去,幸亏一个影子突然闪出,用强有力的手紧扣她的胳膊,将她稳住。

她仓皇地抓向城垛寻求支撑,指头在粗糙的岩石上乱扒。“放开我,”她大喊。“放开!”

“小小鸟认为自己真的长翅膀,是吗?还是想学你弟弟一样当瘸子啊?”

珊莎想挣脱他的抓握。“我不会掉下去。我只是……被你吓了一跳,如此而已。”

“我吓着你了?我还是把你吓着了?”

她深吸一口气,稳定心神。“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我……”她瞥向别处。

“算了吧,小小鸟,你还是不敢正眼看我,对不对?”猎狗放开她。“呵呵,当你被暴民围住时,倒挺高兴看见我的脸啊,记得吗?”

这一切,珊莎记得再清楚不过。她记得他们的吼叫,记得鲜血从石块砸破的额角沿着脸颊流淌而下,记得那个想把她从马上拉下去的男人嘴里喷出的刺鼻蒜味。她仍能感觉那几根冷酷的手指钳着自己手腕,让她失去平衡,摇摇欲坠。

她以为自己就要死去,但那只手忽然一阵抽搐,五根手指一起抽搐,手的主人像马一样尖声嘶叫。胳膊落地,男一只手,另一只更强壮的手将她推回马鞍。大蒜气味的男人倒在地上,手臂断处血流如注,但周围还有许多人,有的甚至手拿棍棒。猎狗策马相迎,长剑舞成一片钢铁幻影,所经之处血肉横飞,人们四散奔逃。他所向披靡,仰天长笑,那张烧伤的可怕脸庞似乎顷刻间变了形。

而今,她逼自己再度正视那张脸庞,真正地看。这是礼貌,贵妇人必须随时随地都要记得有礼貌。其实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疮疤,甚至不是他嘴唇抽搐的模样,最可怕的是他那双眼睛。她从没见过如此一双充满怒火的眼睛。“我……我想我事后该去找你,”她吞吞吐吐地说,“当面向你道谢,因……因为你救了我的命……你真勇敢。”

“勇敢?”他的笑声好似咆哮。“狗追老鼠有何勇气可言?他们三十个对我一个,却无一人敢直视我的眼睛。”

她讨厌他说话的方式,总是那么刺耳,那么怒气冲冲。“你觉得吓唬老百姓很令你愉快吗?”

“不,杀人才让我愉快。”他的嘴巴再度抽搐。“你爱怎么皱脸都行,但在我面前,不要故作虔诚。你出身世家,可别告诉我艾德·史塔克公爵从没杀过人啊?”

“他只是履行责任,没有喜欢过。”

“他这么告诉你?”克里冈再次大笑。“看来你父亲不是个骗子便是个傻瓜。杀戮才是世上最美好的事。”他拔出长剑。“这就是真实。想必你尊贵的父亲大人在贝勒大圣堂前深有体会。瞧啊,临冬城公爵,国王之手,北境守护,了不得的艾德。史塔克,传承八千年之久的血脉……却被伊林·派恩一剑斩首,不是吗?你记不记得,当人头落地时,他的躯体还手舞足蹈地痉挛?”

珊莎突然感到一阵寒意,于是抱住自己。“你为何总这么讨厌?我是在感谢你……”

“没错,你把我当作那些你喜欢的‘真正的骑士’。算了吧,小妹妹,你以为骑士有什么用?成天穿着黄金铠甲,一心博取女士欢心?我告诉你,骑士惟一的用处就是生来被我杀。”他将长剑锋刃抵住她脖子,就在耳朵下面,她可以感觉它的锋利。“我从十二岁时开始杀人,至今刀下之鬼已数不胜数。不论历史悠久的世家豪门,一身天鹅绒的肥佬富翁,趾高气昂的贵族骑士,是的,还有女人和小孩——人为鱼肉,我为刀俎。他们尽可以占有土地,神灵和金钱!他们尽可以彼此高呼‘爵士’!”桑铎·克里冈朝她脚边啐了一口,以示不屑。“我只要这个,”他边说边把剑从她咽喉举起,“有了它,世上我什么都不怕。”

除了你哥哥,珊莎心想,但她控制情绪,没说出口。看来,他正如他自己所说,真是一条狗,一条坏脾气的疯狗,谁想摸他反而被咬,谁想伤他主人他也和谁拼命。“河对岸那些人你也不怕?”

克里冈转头望向远处的火焰。“火,”他还剑入鞘。“火是懦夫的武器。”

“史坦尼斯公爵不是懦夫。”

“但也没他哥哥的气概。区区一条小河,难不倒劳勃。”

“他要是过了河,你怎么办?”

“战斗。杀人。也许被杀。”

“你不害怕吗?你犯下这么多罪孽,人死以后,也许会被诸神罚下七层地狱呢。”

“罪孽何在?”他大笑,“诸神何在?”

“诸神创造了我们所有人呀。”

“所有人?”他嘲讽地笑道。“那你告诉我,小小鸟,什么样的神会创造出小恶魔那样的怪物?什么样的神会容忍坦妲伯爵夫人的女儿那样的弱智?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灵存在,他们只是创造绵羊好让狼不挨饿,创造弱者来给强者愚弄。”

“真正的骑士会保护弱者。”

他嗤之以鼻。“真正的骑士和诸神一样,都不存在,活在人间,倘若无法自卫,就是死路一条,必须为别人让道。刀剑和强权统治着这个世界,千万别相信旁的说法。”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

“我很诚实,恐怖的是这个世界。好了,快飞吧,小小鸟,你不敢面对我,我则受不了你的偷看。”

她一声不吭地跑开。她害怕桑铎·克里冈……然而,她心中又忍不住希望唐托斯爵士有一点点猎狗的桀骜。诸神是存在的,她告诉自己,真正的骑士也存在。所有的故事都不是谎言。

当晚,珊莎又梦到了暴动。暴民们朝她蜂拥而来,大声尖叫,像一头疯狂的千面野兽。不管她转向何方,眼前都是一张张扭曲的脸孔,仿佛戴着凶残的怪兽面具。她哭着告诉他们,告诉他们自己是个乖女孩,但他们还是照样将她从马上拉下来。“不,”她高喊,“不,求求你们,请不要,不要啊!”没人理会。她大声呼唤唐托斯爵士,呼唤她的兄弟,呼唤死去的父亲和冰原狼,呼唤那曾献给她一朵红玫瑰的英勇的洛拉斯爵士,但无人前来救她。她呼唤歌谣中的英雄,呼唤傻子佛罗理安、莱安·雷德温爵士以及龙骑士伊蒙王子,但他们都听不见。女人们像黄鼠狼一样涌上前,把她围住,掐她的腿,踢她肚子,还有人打她的脸,牙齿碎裂开来。然后是钢铁闪耀的光芒,匕首刺进肚腹,一刀一刀又一刀,直到她整个人支离破碎,只剩丝丝潮湿闪亮的肉片。

她醒了。苍白的晨光斜射进窗,但她只感到恶心疼痛,好像一夜没睡似的。双股之间有些黏黏的东西,掀开毯子一看,原来是血。一时之间,她只想到噩梦成真。她还记得刀子在体内扭转撕割的滋味。于是她恐惧地挪动,想踢床单却滚到了地上,赤·裸身子,喘着粗气,下·体流血,满心恐惧。

但当她趴着蜷在地上,忽然明白了过来。“不要,千万不要,”珊莎呜咽着,“求求你,千万不要啊。”她不要自己发生这种变化,不是现在,不是在这里,不是现在,不是现在,不是现在,不是现在!

疯狂攫住了她,她撑着床柱站起身,走到水盆边清洗大腿,擦掉那些黏黏的东西。腿是清干净了,水却成了粉红。女侍一进门就会发现。然后她想到床单,于是冲回床边,惊恐地瞪着那滩暗红污渍,她所有的秘密就清楚明白地摆在那里。怎么办?怎么办?必须抢在别人看见之前处理掉,否则就晚了。她不要被逼着跟乔佛里结婚,她不要跟他睡在一起啊!

珊莎抓起匕首,切割床单,把污渍挖下来。她们问起这个洞,我要怎么说呢?热泪从脸上滚落。她将撕破的床单扯下,发现毯子上也有血。我把它们全烧光。她将证物聚成一团,塞进壁炉,用床边油灯里的油润湿后,点火焚烧。然后她意识到血早就一路透过床单渗进羽毛床垫,因此她把床垫也抱来。它又大又重,很难移动,珊莎费尽全力,才塞了一半进火里。正当她双膝跪地,拼命将床垫往火焰里推,浓密的灰烟在四周旋转,充溢房间的时候,门猛然打开,她听见女侍倒抽一口气。

最后,三人合力才将她拖开。之前的一切都白费工夫。床单虽已焚毁,但当她被架开时,两条大腿又是血迹斑斑。她仿佛用身躯向全世界展开一面兰尼斯特家族的绯红旗帜,明目昭彰地将自己出卖给了乔佛里。

火被扑灭以后,她们抬走焦黑的羽毛床垫,驱散屋内烟尘,然后拿来浴盆。女人们进进出出,低声细语,都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她。她们将浴盆注满滚烫的热水,替她沐浴冲头,还给她一块布裹在两腿中间。此时珊莎已经冷静下来,不禁为自己的愚行感到羞傀。浓烟把大部分衣服都毁了。有个女人出去带回一件绿色羊毛连衣裙,大小基本合身。“这不如您自己的东西漂亮,但只好凑合着用,”她一边说一边将它从珊莎头上套下。“您的鞋还完好,您至少不用光脚去见太后。”

珊莎被带进瑟曦·兰尼斯特的书房时,她正在吃早餐。“坐下,”太后和蔼地说,“饿不饿?”她指指桌上,有粥,蜂蜜,牛奶,白煮蛋和脆皮炸鱼。

她一见食物就想吐,好似肠胃打了结。“我不饿,谢谢您,陛下。”

“哼,咱们的提利昂和史坦尼斯公爵闹得每样食物都有灰烬的味道。不过你也放起火来了,想做什么呀?”

珊莎低头,“血把我吓坏了。”

“血是你成为女人的标志。凯特琳夫人应该早告诉过你作好心理准备。你的初潮到来,仅此而已。”

珊莎从没感觉如此语穷词短。“母亲大人是告诫过我,可我……我以为不是这样。”

“那是怎样?”

“我不知道。应该不会这么……脏乱,应该比较神奇。”

瑟曦太后忍俊不禁。“等生个孩子,珊莎,你就明白了。女人的生命九分脏乱,一分神奇,你很快就会知道……而表面上神奇的部分往往最为脏乱。”她啜一口牛奶。“那么,你现在是女人了,有没有一点概念,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已适合同房共枕,”珊莎说,“并为国王怀孩子。”

太后苦笑,“你已不像从前那样期盼这个了,我看得出来,也不会怪你。乔佛里向来不太听话,甚至连他出生……我整整辛苦了一天半才把他生出来。你无法想像那种疼痛,珊莎,我的尖叫声如此之大,想必劳勃在御林里都能听见。”

“国王陛下没陪在您身边?”

“劳勃?劳勃在打猎。这是惯例,每当我产期一近,我的王夫便带着猎人和狗逃进森林。回来的时候,他送我一堆毛皮或一只鹿头,我则给他一个孩子。”

“我提醒你,我可不想他留下。我有派席尔大学士和足以组成一支军团的助产妇,以及我弟弟。他们不让詹姆进产房,他笑问:谁敢拦他?”

“乔佛里恐怕就不会这么爱你了。这你该去感谢你妹妹——如果她还没死的话。他永不会忘记在三叉戟河畔她是如何当你的面羞辱他,他会羞辱你作为报复。不过,你比外表看上去要坚强,估计能挺住一点点的羞耻。瞧,我不就挺过来了吗?你也许永远不会爱上国王,但你会爱着他的孩子。”

“我全心全意地爱着国王陛下,”珊莎说。

太后叹口气。“你最好多学点谎话,而且要快。史坦尼斯大人不会喜欢这一句,我向你保证。”

“新任总主教说,诸神反对史坦尼斯公爵,因为乔佛里才是真正的国王。”

一丝奇特的微笑闪过太后脸庞,“他是劳勃的嫡子和继承人,但劳勃每次抱起他,他都会大哭,令国王陛下很不喜欢。他那群杂种不但总开心地对他咯咯傻笑,当他把手指放进那些低贱的小嘴时,他们还会高兴地吮吸。劳勃向来渴望欢乐和笑颜,他总是如此,哪里能找到这些他就去哪里,所以去找了他的朋友和他的婊子。劳勃想要被爱。我弟弟提利昂也有同样的毛病。你想被爱吗,珊莎?”

“每个人都想被爱啊。”

“看来初潮也没让你变聪明,”瑟曦道。“珊莎,容我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跟你分享一点做女人的智慧。爱是毒药,虽然甜蜜,但依旧能杀人。”

 

共 4 条评论

  1. 匿名说道:

    好看

  2. 匿名说道:

    爱是毒药,虽然甜蜜,但依旧能杀人。

  3. 匿名说道:

    正宗傻白甜,头号白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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