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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 2

[美]丹·西蒙斯2018年11月06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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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庄园坐落在一座低矮的山丘上,到了冬季,那儿棕褐色草地的弧线看上去就像某种雌兽平滑的胁腹,那部位全是大腿肌肉,意味着速度。庄园炫耀着经历了几个世纪的连生宅邸:东面庭院里的一座绿玉塔,会捕捉到拂晓的第一缕阳光,南翼的一列山墙,会在午茶时分给水晶温室投上三角形的阴影,而沿着东面的门廊,数个阳台、以及庄园外面迷宫般的楼梯,会与午后的影子玩耍起埃舍尔游戏。

当时“天大之误”已经发生,不过地球尚可居住。我们住在这一处庄园的大部分时间,被我们古雅地称为“缓和期”。基辅小组的那个该死的小型黑洞一点一点地吞噬着地心,等着它下一顿的晚餐,有时候整个星球会痉挛,但每次痉挛之间会有十到十八个月的平静月份,那就是“缓和期”。在“可怕期”,我们正好在柯瓦叔叔那儿度假。那地方在月亮以外,是颗小行星,在驱逐者迁移前就已被引到那儿,并且接受了星球改造。

你也许已经知道,我出生时屁眼里就含着把银汤匙[5]。对此我不会辩解。在经历三千年玩弄民主的岁月后,旧地上遗留下来的大家族渐渐明白,要除掉社会渣滓,唯一的方法就是禁止他们生育后代。或者,去资助播种舰队、神行舰的探险和远距传输器的新移民……大流亡时期一切恐慌紧急事件……只要能让他们在地球以外生育后代,使旧地获得清静。但事实上,故土已经成了患病的老婊子,没多大能耐了。社会渣滓们星际远征的欲望强烈。他们可不是傻冒。

[5]原本的俗语应为“嘴里含着把银汤匙出生”,意指出生富豪之家。

和佛陀一样,我几乎到长大成人之时才知悉贫困潦倒是何物。按标准年算,我那时十六岁,正处于四处游历的一年,我背着背包穿越印度时,见到了一名乞丐:出于宗教的原因,印度的旧式家庭把他们留在身边,然而那时我只知道这个男人衣衫褴褛,肋骨凸现,举起一个柳条篮子,里面摆着一只古老的触显,乞求我那寰宇卡的轻轻一触。我的伙伴们认为这种行为歇斯底里。我则呕吐了。那事发生在贝纳勒斯。

我童年时手握特权,但却并不让人讨厌。我拥有着愉快的回忆,譬如贵妇人席贝尔的著名派对(她是我的大姨妈)。我记得有一次她在曼哈顿群岛上举行的三日派对,宾客们搭乘着登陆飞船从轨道之城和欧洲的生态之城而来,降落于会场。我记得耸立在海水上的帝国大厦,楼宇的光亮反射在澙湖与蕨草滋生的沟渠上;电磁车载着乘客们登上瞭望甲板,与此同时,在其四周杂草丛生、由稍矮些的建筑形成的岛状土堆上,烹饪用的篝火正在熊熊燃烧。

那些日子,北美保护区是我们的私人运动场。据说,仍有大约八千人住在那片神秘的陆地上,但半数是护林人。其他包括叛逆的基艺家,他们从事的工作是:让上古灭亡的北美植物和动物死而复生,还包括生态工程师,授权居住的原始人,比如说奥贾拉拉·苏,或者地狱天使行会,另外还包括偶尔到此一游的旅客。我有个堂兄,据说他曾背包不停往返于保护区的两个观测地带。他在中西部也干过这事,但是那里的各地带之间相对来说靠得很近,而且恐龙群落也更为稀少。

“天大之误”后的头一个世纪里,盖亚[6]已经受了致命创伤,并正拖着步子缓缓地走向死亡。“大萧条期”,毁灭来得尤为严重。小块土地经常出现痉挛,情况每况愈下,每次发作之后,随之而来的情形更为骇人。但是地球坚忍着,尽力进行自我修复。

[6]盖亚(Gaia):希腊神话中的大地女神。此处指地球。

我前面说过,保护区是我们的运动场,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整个濒死的地球都是。我七岁时,老妈给了我辆电磁车,于是,从我家到这个星球上别的地方,就都只有一个小时以内的飞行旅程。我最要好的朋友,阿马尔斐·施瓦茨,住在埃里伯斯山[7]庄园,那儿曾经是南极共和国。我俩天天见面。旧地法律禁止使用远距传输器,这个事实丝毫没让我们伤脑筋;我们在夜里躺在山坡上,仰着脑袋,透过一万个环轨灯和星环的两万个灯塔,望向星空,望着两三万肉眼可见的星星。我们没有一丝嫉妒,也没有任何冲动要加入大流亡。正是大流亡,加速了远距传输器的编织,最终编成了世界网。在当时,我们仅仅感到高兴。

[7]埃里伯斯山:南极洲罗斯岛上的火山,海拔3796.6米。

对于老妈,我脑子里的印象有点僵硬,真是奇怪,仿佛她是我的《濒死的地球》小说中另一个虚构出来的人物。也许吧。也许我是由欧洲自动化城市中的机械人抚养长大的,喝的是亚马孙沙漠中机器人的奶,或者,我仅仅是在大桶中培育长大的,就像啤酒酿造者的发酵粉一样。我记得,老妈穿着白色的睡衣,像鬼魂一样滑行在庄园那阴暗的房间里;我记得,她坐在温室里,倒上一杯咖啡,光线投下,投影出缎带装饰,夹杂着灰尘,她那纤纤细手的手背上,露出无数脆弱的蓝色静脉;她的头发卷成贵妇人风格的一个圆髻,烛光牵绊在她头发的蛛丝光辉中,就像一只金色的苍蝇羁绊在那儿。有时,我会梦到自己记起了她的声音,那轻快的音调,带着在子宫里打转的意味,但是当我旋即醒来,发觉那仅仅是风儿吹过蕾丝窗帘的声音,或是什么不知名的海洋在拍打礁石。

从我最初有了自我意识起,我就已经知道,我会成为,应该成为,一名诗人。这不是说我有选择的权利;而更像是那垂死的美人向我吐出了最后的一口气,然后下达了命令:我的余生注定得和词语玩耍,这似乎是为了补偿我们种族在它的温床中的大屠杀暴行。管它呢,反正我就成了一名诗人。

我有个导师,名叫巴尔萨泽[8],是个人类,但是很老,这位难民来自古老亚历山大的带着肉体气息的小巷。巴尔萨泽几乎全身都闪烁着蓝白的光芒,那来自早期不成熟的鲍尔森疗法遗留的蓝色;他就像一个熠熠发光的人类木乃伊,封在了液体塑料中。而且此人颇为好色,是个出名的登徒子。几个世纪之后,我成了一名色帝,那时,我终于明白了可怜的巴尔萨泽君的性冲动,但是在那些日子里,庄园通常不会雇用年轻的小妞做佣人。人或机器人,巴尔萨泽君不会歧视——他一概通吃。

[8]巴尔萨泽(Balthazar):在《圣经·新约》中,三个来自东方的智者之一,他在伯利恒之星的指引下,给婴儿耶稣送礼物。

我还是很幸运,虽然巴尔萨泽君对年轻肉体有特别的嗜好,却不会对同性下手,因此,他的胡作非为仅仅表现在:要么是在辅导时间里连个人影也不见,要么是把注意力毫无节制地花费在了记忆奥维德[9]、薛尼胥,或者吴侨之的诗文之上了。

[9]奥维德(Ovid):罗马诗人,以其对爱的研究,尤其是《爱的艺术》和《变形记》而闻名。后两者为作者丹·西蒙斯虚构出来的诗人。

他是一名卓越的导师。我们研究了古典时期,以及近古典时期,并且去了雅典、罗马、伦敦、密苏里州的汉尼拔遗迹作了实地考察,他从没让我做过什么测验或是考试。巴尔萨泽君希望我能学会过目不忘的本领,我也没有让他失望。他说服了我的老妈,所谓的“进步教育”是有缺陷的,不适合旧地家庭,所以我从不知道脑力绝技的捷径,比如RNA学习疗法、数据网深究、系统的重现训练、程序化的谈心小组、需要牺牲事实的“高层思维技巧”或者无文字的规划。在免去这些学习内容之后,我得以在六岁之时,就能够背诵菲茨杰拉德翻译的《奥德赛》,在学会穿衣之前,我就能写六节诗了,在连接人工智能之前,我就能以螺线型的赋格诗体进行思考了。

另一方面,我的科学教育却并没有得到严格的要求。巴尔萨泽君对此毫无兴趣,他称科学为“宇宙的机械面”。直到我二十一岁时,我才搞明白什么是电脑,什么是零售商品部,搞明白柯瓦叔叔的星状生命维持装置其实是些机器,而不是我们周围的灵魂济世救人的显灵。我相信这世界有仙女、有鬼怪,我相信数字命理学、占星术,我相信仲夏前夕,在北美保护区的原始森林深处的魔力。就像海登[10]画室中的济慈和兰姆[11],我和巴尔萨泽君会为“数学的混乱”干杯,哀悼由于牛顿先生刨根问底的棱镜所导致的彩虹诗文的灭亡。由于早期怀疑一切科学和不带情感的事物,实际上我甚至对那些事物带着憎恨。这种怀疑对我后来的生活有着莫大的帮助。我已经明白,在这后科学的霸主时代,保留一名哥白尼前时代的异教徒,还是不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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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杰明·海登(Benjamin Haydon,1786-1846):英国画家与作家,曾为济慈画肖像画。

[11]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英国评论家和散文家,与济慈有过来往。

我早期的诗实在是面目可憎,但由于跟烂诗人同流合污,我当时并没意识到这点。我傲慢地确信,我的创作对于我那些正在孕育的无病呻吟还是有价值的。并且老妈也容忍着我,任我把那些散发着臭气的大堆打油诗扔在屋里。她纵容着唯一的孩子,即使他沉浸在快乐的荒淫无度中,就好像头未经管教随处排泄的骆驼一般。巴尔萨泽君从来没对我的作品评头论足过,我想,这主要是因为我从没给他看过。巴尔萨泽君认为令人尊敬的丹东是个骗子,他觉得萨姆德·布列维和罗伯特·弗罗斯特[12]应该用自己的肠子把自己吊死,华兹华斯[13]是个白痴,而除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以外,其他的诗篇都是对语言的亵渎。我不知道自己有何理由,可以把我的诗文给巴尔萨泽君看,虽然我那时觉得这些诗文充满了崭露头角的天赋。

[12]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美国诗人。而前者布列维是本书作者虚构的人物。

[13]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诗人。

我在好几本硬盘拷贝刊物上出版了几篇臭屁文章,当时,这几本刊物在欧洲生态城市的家庭里还很流行,这些拙劣刊物的业余编辑跟我老妈一样对我太过纵容。我偶尔会央求阿马尔斐或者别的玩伴(他们没我那么挑剔,因此接入了数据网或者超光发射器),叫他们把我的一些诗文上传到星环或者火星上,因此可以传到那些不断出现的有远距传输器的殖民地上。他们从没给我回复。我猜他们太忙了。

在还没经历出版的严峻考验前,就相信自己是个诗人或是作家,这种信仰真是天真无邪,就跟儿时那种长生不老的梦想一样……而那无法避免的梦想破灭也一样痛苦。

我的老妈跟旧地一起死亡了。在那最后的灾变期间,有一半旧式家庭选择留下来;当时我年仅二十,我制订了自己的罗曼蒂克计划:和我的家园共存亡。但老妈有不同的决定。让她牵肠挂肚的不是我会因此而英年早逝——她跟我一样,甚或更为自私自利,在那样一个时刻绝不会替人着想;也不是挂念着我的DNA的死亡会给这条贵族血脉划上句号,而这血脉一直要追溯到“五月花”[14]的年代。不,这些一点也没烦扰到她,老妈操心的是:这一家子人会欠着一屁股债灭绝。看上去,我们最后几年中的奢侈放纵的钱,是从星环银行和其他谨小慎微的地外机构,通过巨额贷款筹得的。地球的大陆由于断面收缩的冲击力,正在土崩瓦解,于是,巨大的森林熊熊燃烧,海洋热浪翻腾,成了一锅了无生气的热汤,空气一方面变得滚烫浓稠难以打散,另一方面,若是想穿越它又过于稀薄了。而现在,银行来讨债了。而我是贷款担保人。

[14]指“五月花”号英国船。1620年9月6日,该船载有包括男、女及儿童在内的102名清教徒,由英国普利茅斯出发,在北美建立了第一块殖民地。

或者,准确说来,老妈的计划是,在那个短语成为现实前,她清算了所有可用的资产,把二十五万马克存进了逃离了旧地的星环银行的长期账户中,又派我旅行至天国之门的黎绂津大气保护体,这是一个围绕着织女星旋转的小型星球。早在那时,那个毒气星球就已经建起了一个远距传输器,连接到太阳系,但我的旅行方式不是传送,也不是乘独步神行舰,这种飞船使用霍金驱动器,每个标准年都会去一次天国之门。不,老妈把我送上了一艘三相冲击飞船,飞往偏地的这个尽头,那飞船的速度远比光速慢,里面冰冻着家畜晶胚、浓缩橙汁以及食客病毒,按飞船日历,这次旅程将让我花去一百二十九年的时间,还有客观如实的时间债,也就是:一百六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