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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五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2018年06月28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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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工作艰苦,酬劳很低,但她做得很好。她不能忍受的是床第之间的抽泣和呻·吟,还有床下弹簧嘎吱作响的声音。这一切在她的血液中沉淀堆积,令她热血沸腾,痛苦不堪,天亮时恨不得跟大街上碰到的第一个乞丐睡上一觉,或者不求其他、不问究竟地找个烂醉如泥的酒鬼助她完成心愿。像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样一个身边没有女人、年轻而又干净的小伙子出现,对她来说简直是上天的恩赐,因为从第一眼看见他的那一刻起,她就发现他和自己一样,迫切需要爱情的抚慰。但他却对她的急切渴望毫无察觉。他一直为费尔明娜·达萨保持着童贞,这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和理由能改变他的决心。

这就是他在两人约好的正式订婚时间的四个月前所过的生活。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天早上七点,洛伦索·达萨突然出现在电报室里,点名要见他。当时他还没到,洛伦索·达萨就坐在长凳上等,一直等到八点十分,不停地把他那只镶嵌着名贵蛋白石的沉甸甸的金戒指从一根手指摘下,又戴到另一根手指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走进来时,他立刻就认出了这个曾给他送过电报的小伙子,一把将他拉了过去。

“年轻人,跟我来。”他对他说,“我们聊五分钟,这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对话。”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脸乌青得像死人一般,跟着他去了。对这次会面,他毫无准备,因为费尔明娜·达萨根本没有机会也没有办法提前告诉他。事情是这样的:上星期六,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的校长弗兰卡·德拉路斯修女像蛇一样悄无声息地溜进了“世界之本源”课的课堂,从各位女学生的肩膀上方窥探她们,正好抓到费尔明娜·达萨假装在本子上做笔记,实则是在写情书。根据学校的规定,犯了这种错误的人要被开除。洛伦索·达萨被紧急叫到校长办公室,由此发现自己铁一般的家规出了疏漏,瓦解在即。费尔明娜·达萨带着她骨子里的倔强承认了自己写信的错误,但拒绝说出这位秘密恋人的身份。由于她在教会法庭上再次拒绝说出恋人是谁,法庭批准了将她开除的处罚决定。父亲对她的房间进行了搜查,而在此之前,那里一直被视作不可侵犯的圣地。他在一只箱子的夹层里找到了三年来累积的一摞摞信件,显然,它们用爱写成,同样也被用爱收藏着。信上的签名确凿无疑,但洛伦索·达萨当时及以后永远都无法相信,女儿对她这位秘密恋人的了解仅仅限于他是个电报员和他喜欢拉小提琴,再无其他。

他确信只有在自己妹妹的同谋下,两人才有可能维持这种艰难的联系。于是,他甚至都没有给妹妹解释的机会,便把她塞上了开往圣胡安·德拉希耶纳加的轻便船。费尔明娜·达萨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下午,发着高烧的姑妈在门廊上向自己告别的情景。姑妈穿着她那件褐色修士服,脸色苍白而憔悴。她看着姑妈消失在小花园的蒙蒙细雨中,手里拿着生活中仅剩的东西:一包单身女人的铺盖和只够用一个月的钱。钱被她用手绢包着,攥在手中。后来,费尔明娜·达萨一从父亲的淫威下解脱出来,就派人到加勒比各省四处去寻找她,向一切可能认识她的人打听消息,但一直没有任何音讯。直到三十年后,她才收到一封经多人之手费了很长时间辗转到她手中的信,信上说她的姑妈已经在“上帝之水”麻风病院去世了。洛伦索·达萨没有想到自己这次不公的惩罚会造成女儿如此强烈的反应,他让姑妈成了牺牲品,而女儿因对母亲的记忆所剩无几,一直是把姑妈视为母亲的。她将自己锁在卧室里,不吃不喝。洛伦索·达萨先是威胁,然后用蹩脚掩饰的恳求。当她终于把房门打开,他看到的不再是曾经的那个十五岁少女,而是一个受了伤的坚强女人。

他说尽了各种好话来打动她,试图让她明白她这个年龄的爱情不过是海市蜃楼,一厢情愿地希望能说服她退回那些情书,回到学校去,跪下来求得校方原谅。他还许诺说,到时他会第一个为女儿找一位配得上她的求婚者,让她得到幸福。但他仿佛就像在对着一个死人说话。他被彻底打败了。于是,星期一午餐的时候,他终于失控了,就在他极力忍住那些就要破口而出的辱骂和诅咒时,费尔明娜·达萨把切肉的刀子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她并没有表现得很激动,但十分坚定,呆滞的眼神吓得他不敢再发出挑战。也就是在那时,他决定试试去找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浑小子,与他男人对男人地谈上五分钟。他根本不记得曾经见过这个不合时宜地闯进他生活来的小伙子。纯粹是出于习惯,他在出门前带上了左轮手枪,但小心地把它藏在了衬衣下面。

当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被洛伦索·达萨拉着胳膊穿过教堂广场,直走到教区咖啡馆的拱廊下,并被邀请坐在露台上时,他连气都喘不上来了。这个钟点还没有其他客人,一个黑女人正在冲洗宽敞大厅的地砖。大厅的彩色磨砂玻璃满是裂痕和灰尘,厅里的椅子四脚朝天地放在大理石桌子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曾经好几次看见洛伦索·达萨在这里跟集市上的阿斯图里亚斯人一边赌钱,一边喝桶装的红酒,还大声地为连年的战争而争吵,但吵的是其他地方的战争,并不是我们这里的。他相信爱情的宿命,很多时候他都会问自己,迟早有一天他会和洛伦索·达萨见面,那情形将是什么样子。这场会面没有任何人的力量能够阻止,因为它是两人命中注定的。他设想会有一场不平等的争吵,因为不仅费尔明娜·达萨在信中提醒过他她父亲性格暴躁,他自己也亲眼见识过:即便是在牌桌上大笑的时候,洛伦索·达萨的眼神看起来也像暴怒一般。他全身上下都是粗鲁的明证:丑陋可憎的大肚子,拿腔拿调的说话声,像猞猁一样的络腮胡子,粗糙的双手,以及无名指上那只蛋白石的戒指。他唯一能打动人的地方,也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第一次看见他走路时便注意到的,就是他和女儿一样,走起路来像头小母鹿。然而,当他指了指椅子示意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坐下时,他觉得他没有看上去那么粗鲁了。当他邀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喝一杯茴香酒时,后者恢复了平稳的呼吸。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没在早上八点钟喝过酒,但他还是心存感激地接受了,因为此时此刻他正迫切地需要喝上一杯。

事实上,洛伦索·达萨没用五分钟就说明了来意。他放下架子,说得那么诚恳,以至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时间不知所措。自从妻子死后,他给自己定下的唯一目标,就是让女儿成为一位高贵的夫人。而对一个大字不识、靠贩卖骡子为生的商人来说,这条路漫长而且没有把握,更何况在圣胡安·德拉希耶纳加省,他那盗马贼的名声虽没有坐实却流传很广。他点燃了一支脚夫的雪茄,感慨地说:“唯一比坏身体更糟的,就是坏名声。”然而他又说,他变得富有的秘密就在于,在他那众多的骡子中,没有哪一头能像他本人这样勤劳和坚韧,即便是在最艰苦的战争时期,在村庄一夜间被烧为灰烬,田园荒芜殆尽的时候,他仍旧如此。虽然女儿并不知道父亲对自己前途的高瞻远瞩,但她却一直表现得像一个积极的同谋。她聪明,而且做事有条不紊,甚至刚一学会认字就想到要教父亲识字。十二岁时,她就已经非常懂事,甚至不需要埃斯科拉斯蒂卡姑妈的帮忙就能操持家务。洛伦索·达萨感叹道:“这真是一头金骡子啊。”当女儿以门门功课都是五分的成绩小学毕业,并且在毕业典礼上获得荣誉奖状时,他意识到圣胡安·德拉希耶纳加太狭小了,在那里无法实现他的梦想。于是,他变卖了田地和牲口,怀着全新的热情,揣着七万金比索,来到了这座破败的城市。尽管城市的昔日辉煌已不复存在,但在这里,一个美丽的、受过古典教育的女人尚有机会通过一桩美满的婚事获得新生。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闯入给这个需要全力一搏的计划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障碍。“所以,我是来恳求您的。”洛伦索·达萨说。他把雪茄的烟头浸到茴香酒中,然后又吸了一口已经没有烟雾的烟,用忧伤的口吻最后说道:

“请您别挡我们的路。”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边听他说,一边小口呷着茴香酒,完全沉浸在对费尔明娜·达萨过去生活的勾勒之中,甚至都没有思忖一下轮到自己开口时该说些什么。但到了这个时候,他意识到无论说什么都会牵动自己的命运。

“您跟她谈过吗?”他问道。

“这您可管不着。”洛伦索·达萨说。

“我这样问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说,“是因为我认为她才是有权决定的人。”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洛伦索·达萨说,“这是男人的事,应该在男人之间解决。”

他的语气变得带有威胁性,邻桌的一位客人回过头看了看他们。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语调却是再温和不过了,但表现出他所能表现的最坚定的决心。

“无论如何,”他说,“如果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我无法给您任何回答。否则,那就是背叛。”

洛伦索·达萨朝身后的椅背靠去,眼皮通红而湿润,左眼在眼眶里转了一下,歪向外眼角。他同样也压低了声音,说:

“您别逼我给您一枪。”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感到腹中充满寒气。但他的声音没有颤抖,因为他觉得自己此刻被圣神之光照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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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朝我开枪吧。”他把手放在胸膛上说,“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了。”

为了让歪了的眼睛看到他,洛伦索·达萨不得不侧过头来,就像鹦鹉一样。他说出的仿佛不是一个词,而是从他嘴中吐出的一个一个字:

“婊——子——养——的!”

就在那个星期,他带着女儿去旅行了,为了让她忘掉一切。他没有向女儿做出任何解释,而是冲进她的房间,嘴唇上方的胡子沾着因暴怒而嚼碎的雪茄沫,命令女儿收拾行李。她问他去哪里,他回答说:“去死。”她被这个听上去过于真实的回答吓了一跳,试图用前几天的勇气面对他,但他解下自己带有实心铜扣的皮带,在拳头上绕了一圈,然后狠狠地在桌子上抽了一下,声音像来复枪的枪声一样响彻整座房子。费尔明娜·达萨很清楚自己的力量所能发挥的限度和时机,于是将两张草席和一个吊床打成铺盖卷,把所有的衣服都装进两个大箱子,她确信这是一次永远不会再回来的旅行。穿上衣服之前,她把自己锁在卫生间里,匆忙地从卫生纸卷上撕下一张,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写了一封简短的告别信。接着,她用修枝条的剪子从后颈处齐根剪下自己的发辫,将它卷好装在绣有金线的天鹅绒盒子里,连同那封信一起寄给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

那是一次疯狂的旅行。最初,他们同安第斯山的脚夫们组成骡队,同行了十一天。一行人骑在骡背上,在内华达山的悬崖峭壁上前行,一时被炎炎烈日烤得皮肤干裂,一时又被十月的水平雨浇得浑身湿透,几乎每时每刻都被陡峭山峦上那令人昏昏欲睡的雾气弄得呼吸艰难。上路第三天,一头母骡子被牛虻叮后发了疯,连同背上的骑手一起摔下了悬崖,还把同它拴在一起的几头骡子也带了下去。骑手和七头畜生的惨叫声在山谷和峭壁间回荡了好几个小时,而后又在费尔明娜·达萨的记忆中年复一年地回响着。她的全部行李都同骡子一起坠入了深渊,但在那个仿佛持续了几个世纪的永恒瞬间,在从骡子和骑手掉下去,直到他们惊恐的惨叫声消失在深谷中的这段时间里,费尔明娜·达萨心里想的并不是那位摔死的可怜骑手,也不是那队粉身碎骨的骡子,而是遗憾自己骑的骡子没有和它们拴在一起。

那是她第一次骑牲口,但若不是想到肯定再也见不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再也得不到他的信带来的慰藉,旅途的可怕以及数不清的艰辛原本也不会令她如此痛苦。从旅行一开始,她就再没和父亲说过一句话,而他自己也心烦意乱,只在必要时和她说上两句,或者让脚夫给她捎个口信。运气好时,他们会在路边遇到一家客栈,那里提供一些山里的食物,而她却拒绝吃。客栈还租给他们几张铺着麻布的床,上面被发霉的汗渍和尿渍弄得污秽不堪。但更多时候,他们只能在印第安人的村落过夜。那里有一些建在路边的露天公共住所,用粗树枝架起围墙,苦棕榈叶搭成屋顶,所有路过的人都可以在里面睡上一晚,直到天亮。旅途中,费尔明娜·达萨没有睡过一宿整觉,总是吓得直冒冷汗,在黑暗中感觉到过路的人们悄悄忙碌着,把牲口拴在树干上,并尽可能地找一个地方挂起吊床。

傍晚,当第一批旅行者到达时,这里还空旷安静,但天亮时却已变成热闹的集市。吊床层层叠叠地挂着,从山里来的阿劳科人则蹲着睡了一宿。拴起来的山羊愤怒地叫着,斗鸡在它们那法老式的箱子里扑腾,而山里的野狗默不作声地喘着粗气,因为它们常年处在战争的危险当中,早已学会了不能乱吠。这些艰苦对于在本地做了半辈子买卖的洛伦索·达萨来说司空见惯,他甚至还总能在天亮时碰见个把老朋友。可对于他的女儿来说,却是长久的痛苦。摞成堆的咸鲇鱼散发出恶臭,加上她本来就因相思之苦而没有胃口,最终导致她茶饭不思。而如果说她到底没有因绝望而发疯,那是因为她从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回忆中找到了一丝安慰。她毫不怀疑这片地方是遗忘之地。

 

共 6 条评论

  1. Chuizhijun说道:

    “无论如何,”他说,“如果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我无法给您任何回答。否则,那就是背叛。”

    1. 匿名说道:

      这便是忠实。爱情另一半。

  2. 匿名说道:

    “您朝我开枪吧。”他把手放在胸膛上说,“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了。”

  3. 匿名说道:

    第十三天,第十三章看完,对爱情的忠贞。

  4. 你你说道:

    他毫不怀疑这片地方是遗忘之地

  5. 希希玛说道:

    看看他父亲是怎样生活,也是让生活教导自己的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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