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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五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2018年06月28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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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刚刚开始,热腾腾的空气就骤然凉了下来,一阵四处乱窜的狂风把门窗摇晃得噼啪作响。办公室连同房子的地基都咯吱咯吱地响起来,仿佛汪洋中的一叶孤帆。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似乎没有觉察到这些。他随便提了几句六月肆虐的飓风后,出其不意地谈起了他的妻子。他不仅视她为最热情的合作者,还把她视作自己一切倡议的灵魂。他说:“没有她,我会一事无成。”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无动于衷地听着他的话,微微点头表示赞同,他不敢开口说话,因为害怕声音会背叛自己。但再听了两三句话后,他便明白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那么多耗费精力的应酬之余,仍有富裕的时间去仰慕自己的妻子,而且程度几乎与他不相上下。这个事实令他茫然。但他没有做出自己本想做出的反应,因为此时,他的心对他耍了一个只有心才能耍出的婊子花招:他的心告诉他,他和这个他一直视作死敌的男人是同一命运的牺牲品,遭受着同一种激情带来的厄运——是两头套在同一架轭上的牲口。在二十七年无休止的等待中,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头一次无法承受这种内心的剌痛:眼前这个令人钦佩的男人必须死掉,只有这样他才能幸福。

飓风终于扬长而去,但这强劲的西北风在十五分钟内已席卷了沼泽附近的好几个街区,毁掉了几乎半座城市。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又一次对莱昂十二叔叔的慷慨表示满意,没等雨完全停就离开了,还无意中带走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借给他撑到车前的雨伞。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没有介意。甚至刚好相反:他很高兴地想着费尔明娜·达萨知道伞的主人是谁时会作何感想。当莱昂娜·卡西亚尼走过他的办公室,他还沉浸在这次激动人心的会面所带来的恍惚之中。他觉得这是唯一的机会,无需兜圈子便可以向她吐露自己的秘密,就仿佛挑破要命的腋下脓疖似的:要么现在,要么永远都不。他开始问她对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人怎么看。她几乎想都没想便回答说:“他做了许多事,或许做得太多了,但我相信没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接着,她思索了片刻,一边想一边用她那只有高大的黑女人才有的又大又锋利的牙齿,把铅笔上的橡皮一块块咬下来,最后,她耸了耸肩,以此结束这个与自己毫不相关的话题。

“也许正因为此,他才做那么多事吧,”她说,“这样可以免得去想。”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留住她。

“让我难过的是,他不得不死。”他说。

“世上的人都是要死的。”她说。

“是的,”他说,“但他比任何人都更应该死。”

她一点儿也没听懂,又耸了耸肩,没说话便走了。于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知道,在将来的某个晚上,同费尔明娜·达萨躺在一张幸福的床上时,他将会告诉她,他没有把他的爱情秘密透露给任何人,甚至对唯一一个赢得了知情权的人也没有说。不:他将永远不会向人吐露这个秘密,即便是对莱昂娜·卡西亚尼,这并非因为他不想向她打开这只他珍藏了半辈子的宝箱,而是因为直到开启的那一瞬间他才发现,他已把钥匙弄丢了。

然而,那天下午最震撼他的还不是这件事。他沉浸在对青春岁月的怀念当中,一场场花会的情景历历在目。每年的四月十五,喧嚣声都会响彻整个安的列斯群岛,他始终是主角之一,但也和在几乎所有其他活动中一样,始终是秘密的主角。自首届诗赛以来,他参加过好几次,可就连末等奖中也从未出现他的名字。不过他不在乎,因为他参赛并非出于获奖的野心,而是因为这项赛事对他来说别具吸引力:第一次比赛中,负责打开火漆封口的信封并宣布获奖名单的人是费尔明娜·达萨,从那时起,他就注定要在此后的每一年都参加比赛了。

那天夜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躲在前排靠背椅的阴影中,翻领的扣眼上别着一枝娇艳的山茶花,随着他强烈的渴望上下起伏。他看见费尔明娜·达萨站在古老的国家剧院的舞台上,打开三只用火漆封着的信封。他问自己,当她发现金兰花奖的得主是他时,心里会有怎样的波澜?他能肯定她认得出他的笔迹,在那一瞬间,她定会回想起小花园杏树下剌绣的那一个个下午,想起信中那些干枯的栀子花的芳香,想起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两人的花冠女神的华尔兹。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更糟糕的是:金兰花奖,这个万人渴望的国家诗歌大奖竟授给了一个中国移民。这个不同寻常的决定引起了公众的骚动,甚至令大赛的严肃性受到质疑。但评判是公正的,评委会一致认为那首十四行诗精妙绝伦。

没人相信获奖的中国人是那首诗的作者。上个世纪末,为了逃避修建两大洋铁路时席卷巴拿马的黄热病瘟疫,他和其他很多中国人一起来到这里,到死都没有再离开。他们用中文生活,用中文繁衍后代,彼此间长得十分相像,以至于没人能分得清他们谁是谁。起初,一共也没有十个人,有几个带着妻子儿女和用来食用的狗。但没过几年,他们和那些入境时未在海关留下丝毫记录的不期而至的中国人,已经从港口郊外的四条巷子中满溢出来。一些年轻人在匆忙间变成了令人敬仰的族长,谁都无法解释他们哪里来的时间衰老。人们普遍凭直觉把他们分为两类:坏中国人和好中国人。坏的那些都窝在港口阴郁的餐厅里,面对着一盘葵花子炒鼠肉,或者像国王一样大吃大喝,又或者随时准备在桌前暴毙,大家怀疑,那些餐厅不过是在掩人耳目,里面进行的其实是贩娼之类的勾当。好中国人则是那些洗衣店里的人,他们继承了一门神圣的学问,能让交回的衬衫比新的还整洁,领口和袖口都熨烫得像刚出模子的圣体一样。那位在花会上击败了七十二名有备而来的对手的男人,就是这些好中国人之中的一个。

当费尔明娜·达萨头晕眼花地读出那个名字时,谁也没有听懂。不仅因为那名字本身就不同寻常,更因为无论如何没人说得准中国人的名字到底该怎么读。但也无需劳神,因为获奖的中国人已经从包厢的尽头走了出来,脸上带着中国人早早回家时的那种完美微笑。他显然早已胜券在握,所以还特意为领奖穿上了春节时穿的黄色丝绸衬衣。他接过18K的金兰花,在质疑者震耳欲聋的嘘声中,幸福地亲吻了奖杯。他面不改色,只是在舞台中央静静等着,沉着得就像一位全能上帝的使徒:很明显,他那位上帝的神意远不及我们这位如此富有戏剧性。台下刚一安静下来,他便朗读了获奖的诗作。谁也没有听懂。但新的一阵嘘声过后,费尔明娜·达萨冷静地用她那撩人的沙哑嗓音又读了一遍,从第一句起就震惊了全场。那是一首正宗的帕尔纳斯派十四行诗,完美无瑕,自始至终贯穿着一缕灵感的清风,显露出一位高手的深厚功力。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某位大诗人想出了这个玩笑似的主意,以此捉弄花会,而这个中国人自告奋勇助他一臂之力,并且抱定了至死保守秘密的决心。我们的传统报纸《商业日报》试图挽回市民的荣誉,发表了一篇博学或者说是晦涩难懂的文章,讨论了中国人在加勒比地区的久远渊源和文化影响,以及他们参加花会的充分权利。撰写此文的人毫不怀疑十四行诗的作者就是那位自称是作者的人,并以文章的题目直截了当地表明了自己的理由:《中国人皆是诗人》。即使真有阴谋,阴谋的发起者也早已带着秘密烂在坟墓里了。获奖的中国诗人活到了东方人的高寿,死前并没有忏悔。下葬时,棺材里放着那枝金兰花。他多少有些饮恨而终,因为生前没有得到他唯一渴望的东西,即人们对他诗人身份的认可。为纪念他的辞世,报界又回顾了那次已被淡忘的花会事件,再次刊登那首十四行诗,并配上盈润少女手捧丰饶之杯的现代主义插图。而诗歌的守护神也利用此次机会让一切归回原位:新一代觉得那首十四行诗糟糕透顶,于是谁也不再怀疑它的作者当真是那位已故的中国人了。

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记忆中,这场闹剧总是与当时坐在他身边的一位体态丰腴的陌生女人联系在一起。典礼一开始他便注意到了她,但之后,由于忐忑的等待,他又把她忘记了。她那珍珠母一样白皙的皮肤,她身上那种幸福丰盈的女人所特有的芳香,以及她那女高音般的宽大胸脯上别的一枝人造洋玉兰,这一切都引起他的注意。一袭黑色的天鹅绒长裙紧裹着她的身体,黑得就像她那双充满渴望和热情的眼睛。头发更是乌黑,用一把吉卜赛人的发梳别在后颈处。耳坠和项链是同一款式的,好几根手指上戴着一模一样的戒指,而所有的首饰都嵌着闪闪发亮的泡泡钉,右边的脸颊还用眉笔画了一颗痣。在最后那片混乱的掌声中,她怀着真诚的哀伤看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眼。

“请相信我,我真心为您感到遗憾。”她对他说。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很感动,倒并非因为这份他应得的同情,而是惊讶竟有人知晓他的秘密。她向他道明原委:“我是从开信封时您翻领上那枝山茶花的起伏中看出来的。”她把手中的长毛绒洋玉兰拿给他看,并向他敞开了心扉。

“所以我才老早就摘下了我这朵。”她说。

她因失败而马上就要落下泪来,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他那夜间狩猎者的本能改变了她的情绪。

“咱们找个地方去一起哭一场。”他对她说。

他把她送回家。到了门口,几乎已是午夜时分,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他便说服她邀请自己进去喝一杯白兰地,边喝边看看她提到的这十多年来积攒的有关公众大事件的剪报和相册。这个花招即使在当时也已经很老套了,但这一次却不是他主动出击,而是她在从国家剧院回来的路上就说起她的剪报。他们进了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进客厅的第一眼便注意到,唯一一间卧室的门敞开着,床宽大而豪华,铺着锦缎床罩,床头饰有铜树枝。这让他有些慌乱。她想必注意到了这一点,上前一步穿过客厅,关上了卧室门。她请他坐在一张印花布的长沙发上,上面有一只猫在睡觉,然后她把收集的几个册子放到了中间桌子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紧不慢地翻着册子,想得更多的是接下来的行为,而非正在看的东西。忽然,他抬起眼,看见她双眼噙满泪花。他劝她想哭就哭,用不着难为情,因为没有什么比哭泣更能减轻痛苦了,但他建议她先松开紧身背心再哭。他上前去帮她,因为那件紧紧束在身上的背心后面有两根带子来回交叉地系着。他并不需要将带子完全解开,刚解到一半,紧身背心就因内部的压力自己松开了,那对硕大的乳··房终于自由地呼吸起来。

即便是在最顺手的场合,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也从未摆脱第一次的紧张。他鼓足勇气用指肚轻抚她的脖颈,而她蜷起身子,像个被娇宠的小姑娘似的呻·吟着,但始终没有停止哭泣。于是他又轻吻了一下她的脖子。他没来得及吻第二下,她就将她那贪婪、火热的庞大身躯整个地掉转过来,两人抱滚到地上。沙发上的猫惊醒了,尖叫一声跳到他们身上。两人像窘迫的新手一样忙乱地摸索着对方,但不管怎样总算找着了。他们在散了页的剪报册上翻滚着,身上还穿着衣服,大汗淋漓,比起自己闯下的爱的灾祸,他们更担心猫儿疯狂的抓挠。但从伤口还在流血的第二天晚上起,他们又继续这样做了好几年。

当他发现自己开始爱上她时,她已整整四十岁,而他即将年满三十。她叫萨拉·诺列加,年轻时以一本描写穷人爱情的诗集赢过一次比赛,曾有那么一刻钟出尽风头,但书从未出版过。她是公立学校修养与公民教育课的老师,靠工资生活,住在鱼龙混杂的赫塞玛尼老区恋人巷一幢租来的房子里。她曾有过几个短暂的情人,但没一个抱有跟她结婚的打算,因为想让那个时代和环境中的男人跟哪个女人睡过觉就娶哪个女人实在是太难了。自从她的第一个正式未婚夫逃婚以后,她自己也不再让这样的幻想滋生。她以十八岁所能付出的全部疯狂与热情爱着他,而他却在婚礼的前一星期逃避了自己的承诺,将她抛弃在绝境,成了被人耻笑的新娘。或者用当时的话来说,成了被人用过的未婚姑娘。然而,那第一次的恋爱经历虽然残酷而短暂,却没有给她留下任何痛苦,而是让她有了一个模糊的信念,那就是不管有没有婚姻,有没有上帝,甚至有没有法律,如果床上没有个男人,那日子根本就不值得过。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最喜欢她的一点,就是她在做·爱时必须吸吮一个婴儿用的奶嘴才能达到幸福的顶峰。他们把市场上能找到的各种大小、形状和颜色的奶嘴买来了一大串,萨拉·诺列加把它们挂在床头,以便在紧要关头伸手就能够到。

虽然她和他一样都是自由身,或许也并不反对把他们的关系公开,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还是一开始便把这种关系界定为秘密探险。他几乎总是在深夜才从后门溜进来,天亮前不久再踮着脚逃走。他和她都明白,在这样一所合租的人口众多的房子里,邻居们总是要比他们佯装的知道得多。虽然这只是走走形式,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非要如此,在有生之年,他和女人交往时也一直如此,从未出过差错,无论是和她,还是和其他女人,都从未被抓住偷情的把柄。这么说一点儿也不夸张:只有一次,他留下了牵连的痕迹,或者说手写的证据,差点要了他的命。事实上,他一直都表现得就像是费尔明娜·达萨彻头彻尾的丈夫:肉体上不忠,心灵上却死心塌地;不停地努力摆脱自己所受的奴役,却又从不让自己的背叛给她带去痛苦。

 

共 7 条评论

  1. 匿名说道:

    作家的笔就是这么魔幻与华丽啊,性与欲望,贪婪与自欺,一切或恶的,或纯洁的东西都在人性的自我安慰与缘由的转嫁中平静了,随风而逝。

    1. 匿名说道:

      太绝了,精辟,分析的很透彻。在人性的自我安慰中消散

  2. 匿名说道:

    人性的多面性,阴暗的一面在男主失恋后完美释放!

  3. 匿名说道:

    我觉得阿里萨一点儿也不阴暗啊,执着地深爱一人与满足自己身体的欲望完全是两回事嘛。

  4. 匿名说道:

    或许这就是人性吧,为它的不完美而感到可惜,但也并不因此责难。

  5. 匿名说道:

    请别带着负面的眼光去看这部作品,没有阴暗,没有人性的不完美,如果看到这些,大抵是因为我们的被束缚的思想与这种自由格格不入,在我们现在的到的社会为此感到惊诧。请跳出来思想的束缚,去享受他此时孤独和坚持,求而不得的爱情。如果可以,仅带上一丝同情和希望去看每一次交欢。

  6. 匿名说道:

    我渴望爱情,却又不拘泥于任何一个固定的女人,心中也没有曾经爱而不得的女孩的位置了,想要享受及时的性欲,或许有一天我会结婚,如果不是爱情,就是因为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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