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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二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2018年06月28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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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登西娅·皮特雷没有忘记他挠门的暗号,问都没问便给他开了门。在他们还自以为年轻其实不然的时候,他一直用这个暗号来表明身份。他穿着黑呢子衣服,戴着硬礼帽,胳膊上挂着一把蝙蝠似的雨伞,在漆黑一片的街上几乎辨不出身形。她的眼神不好,光线又暗,根本什么都看不清。但借着路灯照在他眼镜的金属框上反射出的光亮,她认出了他。他看上去就像个双手还沾满了鲜血的杀人凶手。

“请收留一个可怜的孤儿吧。”

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话,只是为了说点儿什么。他很惊讶,自从上一次见面以来,她竟衰老了这么多,而且他很清楚,她心里一定也是这样看他的。但他又自我安慰地想,等过上片刻,当两个人从最初的惊愕中恢复过来之后,慢慢就会发现其实生活在对方身上留下的伤痕并没有那么明显,然后就又会觉得彼此依然像当初认识时那样年轻了。

“你看上去就像要去参加葬礼。”她说。

确实如此。而她也像几乎全城的人一样,从十一点钟起就守在窗前,观看自大主教德鲁纳死后出席人数最多、也最豪华的送葬队伍。震撼大地的隆隆炮声、军乐队吹奏出的不和谐乐声,以及盖过了所有教堂自前一天起就敲个不停的丧钟的哀歌声,这一切交织在一起,把她从午睡中惊醒。她从阳台上看见穿着仪仗队制服骑在马上的军人、宗教团体、学校学生、政府要员乘坐的黑色长轿车、葬礼马车(拉车的马匹头上戴着插有羽毛的盔帽,身上披着金色披挂),以及一辆历史悠久的炮车,上面载着盖有国旗的黄色棺木,走在最后的是一列至今仍用来运送花圈的老式敞篷马车。午后不久,送葬队伍刚从普鲁登西娅·皮特雷的阳台前经过,便下起了倾盆大雨,人群惊慌散开。

“这样的死法真是荒唐啊!”她说。

“死是不会有滑稽之意的。”他说,又感伤地补了一句:“特别是到了我们这个年纪。”

他们坐在露台上,面对广阔的大海,望着光晕几乎占据了半个天空的月亮,欣赏着地平线上一条条轮船的五彩灯光,享受着暴风雨后温和芳香的微风。他们一边喝着波尔多葡萄酒,一边就着腌菜吃着普鲁登西娅·皮特雷从厨房的一个乡村面包上切下来的面包片。她无儿无女,自从守寡后,他们一起度过了无数个这样的夜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刚遇见她时,正是她可以接待任何愿意陪她的男人的时候,即便那男人是按小时租来的。但两人最终却建立起一种比表面看上去更严肃、也更长久的关系。

尽管她从没有暗示过,但如果能与他一起再次步入婚姻殿堂,那么,即便是让她把灵魂出卖给魔鬼,她也会心甘情愿。她知道,要适应他的吝啬,他早熟外表下不谙世事的执拗,他古怪的性情,他只知索取、不愿付出的渴望,这一切都不容易,但尽管如此,却没有哪个男人是比他更好的伴侣了,因为这世上没有哪个男人比他更需要爱。但同时,也没有哪个男人比他更油滑,因此,他们的爱从不会超越他所掌控的界线:一切以不干扰他为费尔明娜·达萨保持自由之身的决心为准则。不过,他们的爱情还是持续了很多年,即便是在他安排好一切,让她嫁给了一个商业代理人后依旧如此。那个代理人每次在家里待三个月,然后便要四处跑三个月,她和他有一个女儿和四个儿子,据她发誓说,其中一个儿子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

他们不顾时间地交谈着,因为自年轻时起两人就习惯了分享失眠之夜,老了以后,失眠就更不会让他们失去什么了。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喝酒几乎从不超过两杯,可这回,三杯下肚后,他仍旧没缓过气来。他汗如雨下,于是“二夫寡妇”让他脱掉外套、背心和长裤,如果愿意,全部脱掉也可以,这他妈的又算什么,说到底,比起穿着衣服,他们赤身裸·体时更加了解对方。他说,如果她脱,他就脱。可她不愿意:很久以前,她就在衣橱的镜子里照过,立刻明白,她不会再有勇气让他或者任何人见自己的裸·体。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处于兴奋之中,喝了四杯波尔多还是静不下来。他继续回忆往事,述说着美好的过去,从很久以前开始,这就是他唯一的话题了。事实上,他迫切希望的,是从对往昔的回忆中找到一条秘密之路,以让自己得到发泄。因为这就是他急需的:把灵魂从嘴中释放出来。当他看到地平线上最初的几道光亮时,尝试着旁敲侧击地接近目标。他用一种看似随意的方式问道:“比如像你这样,身为寡妇,又到了这把年纪,如果有人向你求婚,你会怎么办?”她笑了,笑出一脸老太婆的皱纹,反问道:

“你是在说乌尔比诺的寡妇吧?”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总是在最不该忘记的时候忘记这一点:女人们对问题中隐含的意思比对问题本身想得更多,而普鲁登西娅·皮特雷尤其如此。她一针见血得令人心惊胆寒,他惊慌失措,想赶紧找一扇假门溜走:“我是说你。”她又笑了:“去逗你的婊子娘吧。愿她的在天之灵安息。”她催他把想说的事说出来,因为她知道,无论他,还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在久别多年之后,仅仅为了喝波尔多、吃乡村面包就腌菜而在凌晨三点把她叫醒。她说:“只有当一个人想找人大哭一场时,才会这样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败下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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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你可错了。”他说,“我今晚来其实是为了唱歌。”

“那咱们唱吧。”她说。

他用动听的嗓音唱起了当时的流行曲:拉蒙娜,没有你,我无法活下去。这一夜就这样结束了,因为他不敢再和这个已反复证明了她了解月亮的另一面的女人玩这种禁忌游戏。他走出门去,仿佛来到了另一座城市,六月里最后的大丽花香飘四溢,而他仿佛走在年轻时的街道上,又一次见到一个接一个的寡妇在黑暗中去望五点钟的弥撒。但如今,是他,而不是她们,不得不走到另一边的人行道上去,为了不让人看到他止不住的泪水。他以为这都是从半夜开始才流淌不息的,但其实并不是,这是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以来,他一直强压在心头的泪水。

当他在一扇耀眼的窗前醒来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失去了对时间的把握。阿美利加·维库尼亚和女佣们在花园里玩球的声音把他带回了现实:他躺在母亲的床上,这间卧室始终保持着原样,在少有的孤独让他不安的时候,他常常睡在这里,以减少一点寂寞。床对面是堂桑丘餐厅那面大镜子,每每醒来时就能看见它,看见镜子深处反射出的费尔明娜·达萨的身影,对他来说就已足够了。他知道今天是星期六,因为每到这一天,司机便会从寄宿学校把阿美利加·维库尼亚接出来,送到他家。他意识到之前一边梦见自己无法入睡,一边却不知不觉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梦里被费尔明娜·达萨愤怒的脸庞扰得心神不宁。他一边洗澡,一边想下一步该怎么办。他不慌不忙地穿上最好的衣服,喷了香水,给那两撇尖尖的白胡子上胶。刚走出卧室,他便从二楼的走廊上看见了那个穿校服的漂亮姑娘。她正在跃起身子接住空中的皮球,那迷人的身姿曾在那么多个星期六让他战栗不止,但这天早上,却没有在他心中激起丝毫涟漪。他示意她跟他走。上汽车前,他毫无必要地对她说:“今天我们不玩小游戏。”他带她来到美洲冷饮店,那里挤满了和孩子一起在天花板的大吊扇下吃冰激凌的父母们。阿美利加·维库尼亚要了一个好几层的冰激凌,装在一只巨大的杯子里,每一层的颜色都不同。这是她最喜欢的冰激凌,也是这里卖得最好的,因为它能散发一种神奇的烟雾。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边喝着黑咖啡,一边一言不发地看着女孩,她用一把很长的勺子吃着冰激凌,一直够到杯底。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突然说道:

“我要结婚了。”

她拿着勺子的手停在空中,脸上露出一丝疑惑,她看着他的眼睛,随即又镇静下来,笑了笑。

“撒谎,”她说,“老头儿是不会结婚的。”

那天下午,他们一起去看了公园里的木偶戏,在防波堤的炸鱼摊上吃了午饭,看了刚到本城的一个马戏团关在笼子里的野兽,在“代笔人门廊”那儿买了准备带回寄宿学校的各种甜食,又乘着敞篷汽车在城中转了几圈,这都是为了让她逐渐习惯一点,即他是她的监护人,而不是她的情人。之后,在一场没完没了的大雨中,刚好赶在《三钟经》祈祷之前,他把她送回了学校。星期日,他给她派了汽车,以便她和女伴们外出散心,但他不想见她,因为从上星期起,他已完全意识到了两人年龄上的差距。那天晚上,他下定决心要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一封请求原谅的信,哪怕只是为了表明自己并没有放弃,但最后又决定第二天再写。星期一,就在饱受煎熬整整三个星期的时候,被大雨淋得湿透的他走进家门,发现了她的信。

那是晚上八点。两个女佣都已睡下,她们留着走廊里唯一的一盏长明灯,好照着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走进卧室。他知道,他那简单乏味的晚餐就摆在饭厅的桌子上,很多天以来,他都只是随便吃两口东西,而此刻,好容易累积下来的一丝饿意又因为激动被抛到了九霄云外。由于双手颤抖,他费了好大劲才把卧室的大灯点亮。他把湿漉漉的信放在床上,点亮床头柜上的小灯,故作镇定——这是他让自己平静下来的一贯做法。他脱掉湿透的外套,把它挂在椅背上,又脱掉背心,折好放在外套上,然后,他解下黑色的丝质领结,摘下如今已经过时的赛璐珞衣领,把衬衫的扣子解至腰间,松开皮带,以便更好地呼吸,最后,他摘下帽子,把它晾在窗边。突然,他浑身颤抖了一下,忘记把信放到哪里去了,这让他紧张万分,以至于最后找到信时大吃一惊: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把它放到床上了。打开之前,他用手绢擦干信封,小心翼翼不让写着自己名字的墨水洇开。这样做时,他突然意识到这个秘密已非他们两人独享,而是至少有第三人知晓,因为不管送信人是谁,那人必会注意到乌尔比诺的遗孀在丈夫死后仅三个星期便写信给一个她圈子以外的人,而且如此急迫,没有通过邮寄,还如此神秘,嘱咐他不能交到对方手中,而是要像匿名字条一样,从门下塞进来。他无需撕坏信封,因为胶水已被水浸开了。但信还是干的:密密麻麻的三页纸,没有抬头,末尾签名是她婚后姓名的首字母。

他坐在床上,先飞快地读了一遍。比起内容来,信的语气更让他好奇。还没读到第二页,他就已经知道这正是一封他一直在等的辱骂信。他把信展开,放在床头灯的光亮下,然后脱下湿漉漉的鞋袜,走到门口熄了大灯,戴上岩羚羊皮的护须罩,没脱裤子和衬衫就躺了下来,头倚在他阅读时常用来当靠背的两个大枕头上。他又读了一遍,这次是一字一句,逐字推敲,不放过任何一个隐藏的含义。之后,他又读了四遍,直到脑中充满了那些字句,而它们开始失去原本的意义。最后,他把没套信封的信放到床头柜的抽屉里,仰面躺下,两手交叉枕在脑后。四个小时里,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呆望着那面她曾出现在其中的空镜子,几乎没有了呼吸,比死人还像死人。午夜十二点整,他来到厨房,煮了一壶浓得像原油似的咖啡,拿到房间里,然后将假牙放进床头柜上一直为他准备好的硼酸水中。之后,他又恢复了刚才那种大理石像似的躺卧姿势,但每隔一段时间会呷一口咖啡,只在这片刻才动弹一下,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女佣又送来满满一壶咖啡。

这时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知道接下来的每一步该怎么做了。事实上,那些侮辱并没有让他心痛,他也无意去澄清那些不公的罪名,他了解费尔明娜·达萨的性格,也清楚她此番义正词严的理由,她的言词原可以更锋利些的。他唯一感兴趣的是这封信本身给了他机会,甚至是承认了他有权回复。进一步说,她其实是在要求他做出答复。这样一来,生活此刻正处于他期望中的转捩点。剩下的一切就看他的了,他十分确信,自己那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私人地狱还会将很多生死考验摆到他面前,而他也准备好了带着前所未有的热情、痛苦和爱去面对它们,因为这将是最后的考验。

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信五天以后,他来到办公室时,感觉自己仿佛漂浮在某种突如其来而又不同寻常的打字机真空之中,那机器雨点般的声音反而让寂静显得格外引人注意。原来,是它暂时停了下来。当声音重新响起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身子探进莱昂娜·卡西亚尼的办公室,看见她坐在自己的打字机前,而那台机器像有灵气似的在她的指尖下听从着指挥。她发觉有人在窥视她,便带着她那令人生畏的灿烂微笑朝门口看了看,但没有停下来,直到把那段文字打完。

“告诉我一件事,我亲爱的母狮,”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问,“如果你收到一封用这玩意儿写的情书,你会有何感觉?”

早已处事不惊的她听了这话,也露出惊诧的表情。

“天哪!”她惊呼道,“我可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

因此,她也就无法做出其他回答。而在此之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也没有想过这种可能性,但他决定冒险到底。他将办公室的一台打字机搬回家,引来下属一片友好的嘲笑:“老鹦鹉是学不会说话的啦。”莱昂娜·卡西亚尼对任何新鲜事都抱有热情,自告奋勇到家中去给他上打字课。可是,自从洛达里奥·图古特想教他按照乐谱拉小提琴的时候起,他就反对系统学习。洛达里奥·图古特吓唬他说,入门至少需要一年,要想得到专业管弦乐队的认可,需要五年,而若想真真正正拉好琴,则需要一生的时间,而且每天都要练习六个钟头。可他最终说服母亲给他买了一把盲人小提琴,按照洛达里奥·图古特教给他的五条基本规则练了不到一年,就敢去大教堂的唱诗班里演奏,还能从贫民墓地根据风向为费尔明娜·达萨送去一首首小夜曲。如果说能在二十岁学会像拉小提琴这样困难的事,他想不出自己为何就不能在七十六岁学会像打字这样只需要动用一根手指的活计。

 

共 12 条评论

  1. 匿名说道:

    阅读到这里说实在的,无论作者想在佛罗伦蒂诺阿里萨身上表现出怎么样的一种品质,对于我来说:冗长的拉洋片式的风流韵史以及关于佛罗伦蒂诺的行为和品位的描述,都使我有点作呕。

  2. 仲夏的树说道:

    如果说小说描写的是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还不如说是男主在体验一种霍乱般的爱情,每一个女人都是他病态的表现,包括女主在内。

  3. 匿名说道:

    只要没走进结婚这仪式,无论如何乱搞,都可以光明正大一本正经地追求心中的那个纯真的爱情故事

  4. 匿名说道:

    虽被我们觉得以爱之名行不忠之事,荒唐甚至荒淫,但是抛开这一切,穷其一生心系一人,世上能有几人?离经叛道的生活只是因为那种飘渺的爱,又有几人能有勇气坚守!

    1. 匿名说道: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肉体上不忠,灵魂上却从未背叛。这种显然不为当今世俗所接受的离经叛道的爱,我愿意称其为伟大

  5. 姐姐洋子说道:

    有时候常常在想,两个人初生情愫后会在热恋期之后变得冷淡无味乏趣而分手,相爱而结婚之后却因为各种矛盾争吵琐事而离婚,人类的感情大多数都是做不到长情的。如果当初他真的得到了她,五十一之后那份爱还是如此浓烈醇厚吗?不得而知。而让这份感情一直在心底存活,给予思念的滋养,如此才能那般吧。最完美的爱情是不能经历烟火气息的,最完美的故事往往是在高潮之后便结束。

    1. 相思赋予谁说道:

      爱情本身就是一件值得怀疑的东西 ,从古至今最大的骗局

  6. 匿名说道:

    蒂诺遵守规则同样蔑视规则

  7. 相思赋予谁说道:

    不同各位,我在本小说中没看到任何伟大 也没看到任何超过人性阴暗面的卑鄙。

  8. 匿名说道:

    世人对马尔克斯的评价太高,如同皇帝的新衣,需要一个小孩子站出来大声宣布,他的文笔真的很烂

    1. 匿名说道:

      你就像村头的二傻子 上完九年义务教育 就觉得自己啥都懂了

  9. 匿名说道:

    楼上的,我一点也不觉得他的文笔很烂,他的文字带有一种人情味,使人无法责备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即便无法认可主角们的所作所为,但是却能让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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