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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猎杀 11.宙斯之角 · 一

[美]苏珊·柯林斯2018年09月14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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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秒。按要求我们要在圆形金属板内站立六十秒,直至听到铜锣声,才能走开。提前一秒钟,地雷就会把腿炸断。在这六十秒内,所有的“贡品”围成一圈,与宙斯之角等距离站立。宙斯之角是一个巨大的金色圆锥体,尾端呈螺旋状。宙斯之角的开口处至少有二十英尺高,里面堆满了我们在竞技场中使用的补给品:食物、盛水的器具、武器、药物、衣服、取火器。宙斯之角的四周摆满了其他补给品,这些物品离宙斯之角越远,价值就越低。例如:在离我仅几步之遥的地方放着一块三英尺宽的塑料布。当然,下大雨时会用得到。可是在宙斯之角的开口处,我看到一顶帐篷,几乎可以应对所有的天气。只有我有勇气和其他二十三个“贡品”拼死争夺,才有可能拿到它。可我的指令是不要去拿。

我们站在一片开阔、平坦的土地上,地面坚硬结实。在我对面“贡品”的背后,空无一物,这表明他身后不是陡坡就是悬崖。我右侧是一个湖泊,我的左侧和后面,是稀疏的松木林子。这是黑密斯希望我逃奔的方向。要快!

他的指令仍在我耳边回响。“赶快撤离,你们俩要尽量远离彼此和他人,然后找到水源。”

可那些摆在面前的丰厚物品对我的诱·惑力太大了。我知道如果我拿不到,别人就会拿到,知道那些在血拼中能存活下来的“职业选手”会分享那些维持生命的物品。在那些物品中有一件东西特别吸引我,那就是装在银色护套中的弓和箭,已经装好了弦,就等上箭了。“那是我的。”我想,“是专门为我准备的。”

我跑得很快。在学校的女孩里,除了一两个人在长距离赛跑中能胜过我,其他赛跑我都是第一。这四十码是最适合我快跑的距离。我知道我可以拿得到,我可以最先跑到。但接下来的问题是,我能从那里快速跑出来吗?等到我爬上那堆物品,抓到武器时,其他人也跑到宙斯之角,一两个人我也许还能对付,可如果说有十几个人,在那么近的距离,他们可以用矛或棍子或者自己有力的拳头把我打倒。

但是,我也并不是他们攻击的唯一目标,我想他们也许会忽略一个小个头的女孩,就算她在训练中得了十一分,他们可能会去对付更强劲的对手。

黑密斯从未见过我跑,不然的话也许他会让我去拿弓箭,因为这是唯一能救我命的武器。而在那堆东西中,被我看在眼里的只有那把弓箭。时间在一秒秒流逝,我必须赶快做出决定,我发现自己已做好了奔跑的准备,不是跑向松林而是跑向宙斯之角,跑向弓箭。这时我突然看到了皮塔,他隔着大约五个“贡品”站在我右侧,这个距离很公平。我能感觉到他在看着我,他似乎正冲我摇头。可太阳很刺眼,我正想的当儿,铜锣已经响了。

那一瞬间,我错过了,错过了最佳时机!开始的几秒我没能做好准备,就足以让我改变冲向宙斯之角的主意了。我犹疑着,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跑。紧接着,我猛往前跑,拿起地上的塑料布和一块面包。我的东西少得可怜,我真恨皮塔在这个时候分我的神。我又向前疾跑了二十码,拿到一个鲜艳的橘色背包,因为我不能忍受在几乎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离开。

一个男孩,我想是九区的,和我同时跑到背包那里,我们同时抓包的瞬间.他咳嗽了一下,我的脸上立刻溅满鲜血。我踉跄着向后退了一步,黏黏热热的血让我觉得恶心。接着,那个男孩颓然倒在地上,这时,我看到他的背上插着一把刀。

其他“贡品”已到达宙斯之角,他们开始互相厮杀。是的,那个二区的女孩离我有十码远,正向我跑来,手里握着六把刀。我训练时,看到过她抛刀,她从未失手,我是她下一个目标。

先前对所有事物的恐惧此时变成了对这一个女孩的恐惧,这是个可以在几秒钟内杀死我的食肉动物。肾上腺素在我体内急速分泌,我把包背在一侧肩上,使尽全力朝林子跑去。我听到刀子在我身后发出嗖嗖的声音,我把包抬高护住头部。刀子插在了背包上。此时我已把包背在双肩,并极力朝林子奔去。不知怎的,我知道那个女孩不会再追我了,她会在所有的东西被拿光之前,再跑回宙斯之角。我咧开嘴笑了,“亏了有这把刀。”我想。

跑到林子边时,我回头看了一眼。大约有十几个“贡品”正在那堆供给品上你争我夺,一些人躺在地上,已经被杀身亡。有幸逃出的人已经消失在林子里或跑到我对面的地带。我不停地奔跑,直到逃出其他“贡品”的视线之外,然后我开始慢跑,这样能多坚持一段。在以后的几个小时时间里,我时而慢跑,时而快走,尽可能远离我的对手。我和九区的男孩抢包的时候失去了面包,但当时我尽量把塑料布塞到袖子里。我边走边把它叠成整齐的小块。我把刀子也拔了下来,别在腰带上。这把刀不错,长而锋利的刀刃,在靠近刀柄处还有锯齿,方便切割。我还不敢停下来检查包里的物品,只是不停地向前走,偶尔停一下,看看是否有人追踪。

我能走很长时间,我在十二区丛林中时,就知道这一点。可我还需要水。这是黑密斯的第二道指令。他的第一道指令我没能很好地遵守,因而此时我特别留心着水源。毫无踪影。运气差!

林带开始变化,松树中夹杂出现了许多其他树种,有些我认识,有些完全陌生。走到一处,我突然听到了什么声响,拔出刀子,准备自卫。可我很快发现只是惊走了一只兔子。“很高兴见到你。”我轻声说。如果林子发现一只兔子,那就意味着能有上百只兔子可以捕猎。

前面是下坡,我不太喜欢下坡。峡谷让我有种幽闭感。我喜欢地势高的地方,就像十二区的山坡,在那里,我可以看到靠近的猎物。在这里,我却别无选择,只能不停地朝前走。

可笑的是,我并不觉得太糟。前一阵大吃大喝有了效果,就算睡得少,我也精力充沛,因为丛林为我注入了活力。我喜欢独处,尽管只是想象中的,因为也许我现在正出现在屏幕上。当然不是连续不断,而是时断时续。第一天死了那么多人,一个“贡品”在林中独行也没什么好看的。但也会播放少许有关我的镜头,以使观众确定我还活着、没受伤、正在向前走。饥饿游戏开始的第一天是赌博下注最多的一天,这一天产生了最早伤亡人员。但这一切都无法与比赛接近尾声时少数选手的厮杀来得惊心动魄。

接近黄昏时,我听到了炮声,每一声都代表着一个死去的“贡品”。围绕宙斯之角的战斗肯定已经结束了。只有杀人者完全散开之后,他们才会把倒在血泊中的死者抬走。在饥饿游戏开始的第一天,因为死者的人数难以追踪确定,因此要等战斗结束后才会鸣响炮声。我停住脚步,心突突地跳着,数着炮声,一、二、三……炮声一直响了十一下才停下来。总共死了十一个。还有十三个留下来继续比赛。我用指甲划掉九区的男孩溅在我脸上的血。当然,他已经死了,皮塔呢?他活过今天了吗?我在几个小时之后就会知道,那时他们会把死者的影像发射到空中,让其他“贡品”看到。

想到这儿,我突然一阵寒战,我感觉皮塔也许已经死了,流了好多血、脸色苍白,他已被人抬走,正在运回凯匹特进行清洗、穿衣,之后装在简朴的木棺中送回十二区。他已不在这里了,正在回家的路上。

我设法回忆行动开始时我是否看到了他,但我能拼凑起来的最后印象是铜锣敲响时他在对我摇头。

也许他走了更好,他对于赢并没有信心,我也不必为最终面临不得不杀死他的绝境而无比烦恼。也许对他而言,永远退出了这场搏杀是件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