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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2018年07月08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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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父回到妈妈身旁。妈妈呆呆地坐在那儿,衣服、帽子都在椅子上,可是人好像不在了。外祖父走过来,看见妈妈愣愣怔怔的,在她眼前晃了晃手杖说:“醒醒,孩子。”妈妈眨眨眼,摇摇头。“想什么呢?”外祖父问。她勉强地笑了笑说:“我在想‘小狗’啊。”

外祖父在她身边坐下去,把下巴支在手杖上,说:“真巧啊,我也在想他。”

他们谈得很投机。说话的时候,谁也不看谁。妈妈靠在椅子上,轻轻地拍打着胳臂。外祖父坐在妈妈旁边,下巴还是支在手杖上。就是这样,他们还是谈得很投机。我和亚伯拉罕一起去找鲁克莱西娅的时候,也是谈得这么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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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亚伯拉罕说:“我可等不了啦。”亚伯拉罕老是走在我前面,大约差三步的样子。他头也不回地说:“还不行,再过一会儿。”我说:“过一会儿该吹了。”亚伯拉罕还是没回头,我觉出他在偷偷地傻笑,流着哈喇子,像牛饮完水嘴唇上滴滴答答地流水一样。他说:“得等到五点左右才行。”他朝前跑了几步,又说:“现在去,非砸锅不可。”我执拗地说:“不管怎么着,我就是等不了啦。”他扭过头来看看我,又跑起来,一边跑一边说:“好吧,那就去吧。”

到鲁克莱西垭家得穿过五个院子,院子里长满了树,有好多水沟,还要翻过一道绿色的矮墙,那里有许多蜥蜴。从前,那个矮小子就在这儿用女人的声音唱歌。亚伯拉罕飞速地跑过去,像一块金属片在耀眼的阳光下熠熠发光,背后有只狗在一个劲地汪汪叫。跑了一会儿,他站住了。我们来到窗前,小声叫道:“鲁克莱西娅。”声音座得很低,好像她睡着了似的。但其实,她没睡。她光着脚,坐在床上,穿着一件浆过的宽大的白袍子,衣襟一直垂到脚脖子。

听见有人喊,鲁克莱西娅抬起头,目光在屋子里一扫,最后落到我们身上。她的眼又大又圆,像石鸻鸟的眼睛。看见我们,她笑了,朝屋子中央走过来,张着嘴,露出了整齐的小牙齿。她的头圆圆的,头发剪得和男孩子一样。走到屋子中央,她收起笑容,猫下腰,看着屋门,两手伸到脚踝骨,慢慢地把长袍撩起来,故意慢吞吞的,撩拨人。我和亚伯拉罕趴在窗子上。鲁克莱西娅撩起长袍,把嘴一咧作了个怪相,呼呼地喘着粗气。她那像石鸻鸟一样的大眼睛闪烁着灼亮的光芒,凝视着我们。她用长袍遮住脸,满不在乎地站在卧室中央。我们看见了她白嫩的肚皮,再往下变成深蓝色。她的两条腿紧紧地并拢在一起,使劲使得直打颤。忽然,她猛地把脸露了出来,用食指指着我们,发亮的眼睛几乎要跳出眼眶。她大声喊叫着,全家都听到了。房门一开,一个女人吵吵嚷嚷地走了出来:“你们干吗不跟你们自己妈闹去!”

我们有几天没去看鲁克莱西娅了。这些日子,光顾着穿过树林到河边去玩了。要是能早点儿离开这里,亚伯拉罕一定会等着我的。可是,外祖父一动也不动。他坐在妈妈身边,下巴支在手杖上。我看着他,透过镜片仔细看着他的眼睛。他大概觉出了我在盯着他,忽然深深地叹了口气,晃动一下身子,用喑哑悲凉的声音对妈妈说:“‘小狗’要是活着,一准会用皮带把他们一个一个地拴到这儿来。”

随后,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向停放死尸的地方走过去。

我是第二次到这间屋子里来。第一次是十年前。当时,屋里的布置和现在一模一样。好像从那时起,他就一直没动过屋里的东西,或者说,从很久以前那个清晨他和梅梅搬到这里住的时候起,他就再没关心过自己的生活。纸都放在原处,桌子、几件普通衣服和所有其他东西也都在原来的地方。回想起我和“小狗”到这儿来为他和地方当局居中调停,真仿佛是昨天的事情。

那时,香蕉公司把我们压榨够了,带着当初带来的垃圾中的垃圾离开了马孔多。“枯枝败叶”——一九一五年繁荣的马孔多留下的最后一点遗物——也随之而去,留下的是一座衰落的村庄和四家萧条破败的商店。村里人无所事事,整日里怨天尤人。想想过去那种繁华的景象,再看看现在这种困顿的、毫无生气的痛苦生活,他们感到十分烦恼,只有大选的日子(那是个阴沉可怖的礼拜天)还算有点盼头。

就在半年前,一天清早,这栋房子的大门上出现了一张匿名帖。谁也没去注意这张帖,好长时间它一直贴在那儿。后来,下了几场毛毛雨,帖子上模糊不清的字被冲掉了,最后,二月底的几场风把它给吹跑了。可是,快到一九一八年年底的那个时候,临近大选,政府认为必须使选民保持精神振奋、情绪激昂。当时有人向新的当局提起了这位孤僻的大夫。其实,他在这儿住了这么多年了,大家都了解他。但他们告发说:有个印第安女人,在和他姘居的头几年里,开过一家小药铺,生意十分兴隆。那阵子,无论多么不起眼的小买卖,在马孔多都能发大财。他们说:从某一天起(谁也不记得是哪一天,连哪一年也记不清了),药铺就再也没开门。大家以为梅梅和医生一定还躲在里面,吃他们自己在院子里种的蔬菜。但街角的那张匿名帖上说,大夫害怕镇上人假手梅梅给他的饭里下毒,就杀死了他的姘头,把她埋在了菜园子里。这都是些莫名其妙的话,当时根本没有人想害死大夫。照我看,地方上其实早把他丢到脑后了,但赶巧了这一年政府把心腹派去加强警察局和警卫队,这才又想起了他,把匿名帖上杜撰的事翻了出来。地方当局派人砸开大门,搜查了他家,在院子里挖地三尺,还把粪池翻腾了一气,试图找到梅梅的尸体,结果连她的影子也没找到。

那一次,他们很可能把大夫拖走,毒打一顿,然后借口政府办事讲究干脆利落,在广场上把他杀死了事。就在这当口,“小狗”出面干涉了。他来到我家,邀我一道去看大夫。他相信,关于事情的原委,我可以从大夫嘴里得到一个满意的说明。

我们从后门进去,没想到躺在吊床上的竟是一具骷髅。人世间最可怕的莫过于骷髅,而这位来路不明的公民的骨头架子更是惊人的可怕。看见我们进来,他从吊床上欠起身。只见他浑身上下尽是灰尘,屋里其他东西也蒙着一层厚厚的尘土。他面如死灰,只有那双冷酷无情的黄眼睛里还保留着我所熟悉的强大的内在力量。我觉得只要用手指甲在他身上一划,他立刻就会裂成几块,瞬时散架。他的小胡子没了,但不是贴着皮肤刮的,而是用剪刀胡乱剪的,下巴上看不见又密又硬的胡楂儿,只有些又软又白的绒毛。看见他坐在吊床上,我心里想:这简直不像人样了,活像一具僵尸,只有两只眼睛还活着。

他说起话来还是像反刍动物那样慢吞吞的,跟在我们家住的时候一模一样。他说:没什么可说的。他大概以为我们不了解事情的经过,便告诉我们说,警察砸开大门,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就在院子里用镐刨地。他讲话的口吻不像是在抗议,而且恐怕连抱怨、诉苦也说不上。

关于梅梅的事,他解释了几句,听上去挺幼稚可笑的。不过从他说话的口气来看,倒真像有那么回事。他说梅梅走了,就这么简单。铺子一歇业,梅梅在家里闲得无聊,平时不和人说话,跟外界也不来往。他说有一天,他看见梅梅在收拾箱子,什么也没对他说。后来,她换上出门的衣服,穿上高跟鞋,手里提着箱子往门口一站,还是什么也不说,似乎就是摆出个样子来,好教他知道她要走了。他说:“于是我站起来,把抽屉里的钱都给了她。”

我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大夫?”

他说:“您照我的头发估摸一下吧。这还是她给理的哪。”在这次会面中,“小狗”很少讲话。自打一进屋,看到大夫——这是他在马孔多十五年中唯一一个闻名而未见面的人——那副模样起,他就有点懵里懵懂的。我发现这两个人真是长得太像了(也许因为大夫剪掉了胡子,我觉得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像“小狗”)。两个人倒不是长相一模一样,但是很像亲兄弟,其中一个要年长几岁,更加瘦小干枯。他们的面部特征就像亲兄弟一样类似,只是一个长得像爸爸,一个更像妈妈。忽然,我想起那天夜晚我们在走廊上进行的最后一次交谈。我说:

“这位就是‘小狗’,大夫。上次您答应过要去拜访他的。”

他笑了,看了看神父说:“是有这么回事,上校。不知为什么我没去。”他还在看“小狗”,上下打量着他。这时候,“小狗”开口说话了。

“有个好开头,就不怕什么晚不晚的,”他说,“我很高兴跟您交个朋友。”

我发现,“小狗”在这个陌生人面前失去了平时那股锐气,讲起话来畏畏缩缩的,不像他在布道坛上那样声若洪钟、斩钉截铁。平时他宣读《布里斯托年鉴》的天气预报时,总是那么声色倶厉,咄咄逼人。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再往后就是那天夜里的事了。当时,人们苦苦哀求,要大夫去照看伤员,可他却连门也不肯开。人们这才高喊出那个可怕的判决(现在我正在阻止人们执行这个判决),又是“小狗”出面干涉,救了他一命,他才得以活到今天清晨。

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我想起了几年来一直想打听清楚的一件事。我对“小狗”说,我还要在这儿跟大夫说会儿话,请他先去找当局说说情。剩下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问:

“告诉我,大夫,那个孩子怎么样了?”

他木呆呆地说:“什么孩子,上校?”我说:“你们俩的孩子。离开我家的时候,梅梅怀着身孕哪。”他平静地、不动声色地说:

“您说得对,上校。您瞧,我把这件事都给忘了。”

爸爸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他说:“‘小狗’要是活着,一准会用皮带把他们一个一个地拴到这儿来。”从爸爸的眼睛里,看得出他正强压着激动的情绪。我们等了快半个小时了(现在大概是三点钟)。等的时间愈长,我就愈是担心。孩子那种忐忑不安、六神无主的表情(他好像什么都不想问),那种和他爸爸一样的无动于衷、冷若冰霜的神色,真教我担忧。我的儿子似乎就要在这个礼拜三的炽热的空气中消散得无影无踪了,就像九年前马丁从火车的窗户里挥动着手,一去不复返一样。如果孩子愈长愈像他的爸爸,我的全部心血就算白费了。我祈求上帝保佑他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和普通人一样有体积、有重量、有肤色的人,但这毫无用处。只要他的血液里有他爸爸的细胞,一切都是枉费心机。

五年前,孩子和马丁没有丝毫共同之处。但自从赫诺维娃·加西亚带着六个孩子(其中有两对双胞胎)回到马孔多以后,这孩子就越来越像他爸爸了。赫诺维娃发胖了,也老多了,眼睛周围出现了几条青筋,原先光润洁白的脸显得有些腌臜。那群小雏鸡穿着白鞋,衬衫上镶着蝉翼纱的花边儿,围着她叽叽喳喳,欢蹦乱跳,她感到很幸福。我知道,赫诺维娃是和一个木偶剧团的导演私奔的。看到她的孩子,我感到一阵说不出的厌恶。孩子们活动起来直胳臂直腿的,好像被一个总开关操纵着。六个孩子个头都很小,一个个吵吵闹闹的,鞋子、衣服上的花边也是一个式样。赫诺维娃的身上挂着不少城里人的饰品,在这样一个淹没在尘埃中的败落小镇上,她那杂乱无章的幸福让我感到悲哀。她装出很幸福的样子,一再抱怨这里的生活条件太差,据她说,在木偶剧团看到的完全是另一种生活。然而,她的一举一动中却蕴含着某种苦涩,教人看了觉得滑稽。

一见到她,我就想起昔日的生活。我说:“瞧你,可真发福了。”她脸上立刻蒙上了一层阴翳,嘴里说:“或许是回忆使人发胖吧。”说着,两眼直盯在我孩子的身上。她问:“那个老爱穿四个纽扣外套的家伙怎么样了?”我知道她是明知故问,干脆地回答她说:“走了。”赫诺维娃说:“就给你留下这个娃娃?”我说是的,就留下这个孩子。她粗鲁地、放肆地大笑起来:“五年才生一个,他可真够熊的。”她一边说话,一边咯咯咯地叫着,在那群乱哄哄的小雏鸡当中走来走去。“唉,我为他发过狂。我发誓,要不是咱们认识他的时候正赶上给孩子守灵,我一定会把他从你手里夺过来。那时候,我很迷信。”

分手前,赫诺维娃盯住我的孩子看了几眼说:“这孩子真像他,就差穿上那件四个扣子的外套了。”打那时起,我愈看这孩子就愈觉得像他爸爸,仿佛赫诺维娃在他身上施了魔法。有几次,他用胳膊肘撑着桌子,脑袋歪到左肩上,两只迷茫的眼睛不知看着什么地方。这副模样让我大吃一惊。马丁斜倚在栏杆上石竹花的花盆旁说“即使不是为了你,我无论如何也要在马孔多住一辈子”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马丁这句话会从孩子的嘴里说出来。譬如现在我就有这种感觉:他坐在我身边,沉默不语,不住地用手擦着热得发红的鼻子。我问他:“疼吗?”他说不疼,还说他在想他会戴不住眼镜。“别想那些事。”我一边说一边给他解开系在脖子上的白带子。我说:“等回到家里,好好歇一歇,洗个澡。”我朝爸爸待的地方望过去。他在叫卡陶雷。卡陶雷是那个年纪最大的瓜希拉长工,个儿不髙,长得挺敦实。他正坐在床上抽烟,听到有人叫,抬起头来,用阴郁的小眼睛寻找爸爸的脸。爸爸正要说话,只听后屋里响起了镇长的脚步声。他趔趔趄趄地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