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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 4

[日]村上春树2019年02月24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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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想交女朋友,随时到我这儿来,我马上介绍。”

“遵命。”

“不过渡边君,在你眼里我怕像个老媒婆吧?乖乖告诉我。”

“有点儿。”我笑着老实回答。初美也笑了,她是个非常适合脸上挂笑容的人。

“渡边君,你是怎么看的,我和永泽的关系?”

“怎么看?指什么?”

“我该怎么办呢,往后?”

“我说什么都为时已晚吧。”我边喝冰凉冰凉的啤酒边说。

“可以的,尽管说,怎么想怎么说。”

“假如我是你,就和他各奔东西,找一个头脑更为地道的人去幸福地生活。无论怎么善意地看,和那个人相处都不能有幸福可言。自己幸福也罢,使别人幸福也罢,他并不把这个放在心上。和他在一起,神经非出问题不可。依我看,你和他交往三年之久已经是一种奇迹。诚然,我也不是不喜欢他,他这人风趣,长处很多,本事大,又坚强,我这样的角色根本望尘莫及。问题是,他考虑事物的方式和生活态度不够地道。同他交谈起来,时常觉得我总在同一地方来回兜圈子。他以同一程序不断勇往直前,而我却总是原地徘徊,并且空虚得很。一句话,就是人生观本身不同。我说的你明白吗?”

“一清二楚。”说罢,初美又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

“再说,他进了外务省,在国内进修一年,之后就要出国吧?你怎么办?一直等待下去?那个人,根本就没心思同谁结婚。”

“这我也清楚。”

“那好,我再没有什么该说的了。”

“唔。”

我往杯里倒进啤酒,慢慢喝着。

“刚才同你打桌球时我突然产生一个念头。”我说,“就是,我无兄无弟,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因此从未感到过寂寞或希望有兄弟姐妹,一个人心满意足。但刚才同你打桌球的时候,我猛然想到如果有你这样一位姐姐该有多好——一位又时髦又高雅、适合穿深蓝色连衣裙和戴金耳环、会打桌球的姐姐。”

初美满脸欣喜的笑容,看着我说:“至少这一年来我所听到的各种话里,你刚才这句最让我高兴,真的。”

“所以,作为我也但愿你获得幸福。”我脸上有点发热地说,“不过也真是不可思议,你看起来同任何人都能处得快乐,为什么偏偏看上永泽那样的人了呢?”

“大概是命中注定吧,我自己也不知所以然。要是让永泽来说,恐怕就成了我的责任,与他毫不相干。”

“想必是。”我表示赞同。

“可是渡边君,我并不是脑袋好使的女人,总的说来,有些迂腐和古板。什么人生观啦责任啦,什么都无所谓。结了婚,每晚给心上人抱在怀里,生儿育女,就足够了,别无他求。我所追求的只是这个。”

“他所追求的却截然不同。”

“但人是会变的,对不?”

“你是说,到社会上几经风雨,几遭挫折,然后成熟起来?”

“嗯。加上长时间同我天南地北,说不定对我的感情也因而发生变化,是吧?”

“那是就普通人而言。”我说,“若是普通人,或许会那样。但那个人另当别论。那个人的意志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坚强,而且每天每日都在不断加强,越是遭受打击越是自强不息。他甚至宁肯生吞蛞蝓也不在人前认输。对这样的人你还能指望什么呢?”

“不过渡边君,现在的我惟有等待而已。”初美在桌面上支颐说道。

“喜欢永泽喜欢到那个程度?”

“喜欢。”她当即回答。

“也罢也罢。”我叹息一声,喝干杯底的啤洒。“能如此执着地爱上一个人,这本身恐怕就是件了不起的事。”

“我不过是迂腐古板罢了。”初美说,“再喝点啤酒?”

“不,可以了,该回去了。又包扎又招待,谢谢了!”

我立起身,在门口穿鞋。这当儿电话铃响了,初美看看我看看电话,又看看我。我道声“晚安”,开门走出。门悄然合上时,我瞥见初美正拿起听筒——那是我见到她的最后情景。

回到宿舍,已经十一点半了。我径直去永泽房间敲门,敲了十多下,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六。星期六晚间永泽以去亲戚家为由,每次都被允许在外面过夜。

我折回自己房间,解下领带,把上衣裤子挂在衣架上,换上睡衣,刷牙漱口。随即想起:得得,明天又是星期日。我觉得简直就像每隔四天就来一个星期日。再过两个星期日,我将满二十岁。我歪倒在床上,望着墙上的挂历,不觉黯然神伤。

星期日上午,我仍像以往那样伏在桌上给直子写信。我写了封长信,边写边用大杯子喝咖啡,听迈尔斯•戴维斯的唱片。窗外细雨霏霏,室内如同水族馆似的凉意侵人。刚从衣箱里掏出的厚毛衣还残留着樟脑丸气味。窗玻璃上方,一只圆鼓鼓的苍蝇停在那里纹丝不动。由于无风,太阳旗俨然元老院议员长袍的下摆,垂头丧气地裹在旗杆上一动不动。一条有气无力的褐毛瘦狗不知从哪里跑进院子,围着花坛团团转,粗声大气地逐个嗅花瓣。狗为什么在雨天里非要来回嗅着花瓣气味不可呢?我全然捉摸不透。

我伏案疾书。握笔的右手一作痛,便茫然地打量院里的这番光景。

我首先写了在唱片店打工时把手割了一道深口,写了我同永泽、初美三人祝贺永泽通过外交官考试的情形,告诉直子那是怎样一家饭店,点的什么样的菜,还告诉她尽管菜肴非比一般,但席间气氛却有些尴尬等等。

写到同初美去桌球室时,我想起了木月,一时有些踌躇,但终归还是写了,我觉得是应该写的。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木月死的那天他击最后一个球的情景。那其实是个需要相当冲击力的难球,我以为他不至于一举成功。然而大概是一种巧合吧,那一击居然百分之百的准确无误,白球与红球在绿色的台面上悄无声息地轻轻撞合,结果成了他得的最后一分。那动人的一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至今仍历历在目。那以后的近两年半时间里,我未曾打过桌球。

但是,在同初美打桌球的那个晚间,直到第一局打完也一点没有想起木月。对我来说,这是个不小的打击。因为,自从木月死后,我一直以为每逢打桌球必然想起他,不料直到打完第一局在店内自动售货机买百事可乐前,我都全然未能想起。至于为什么在那里才想起木月,是由于我和他常去的那家桌球室也有同样一台百事可乐自动售货机,我们常常用买可乐的钱来打赌玩。

打桌球时居然未想起木月,这使我感到似乎做了一件对不起他的事。当时我觉得自己巳将他彻底忘在脑后,然而夜里返回宿舍,我开始这样想道:那以后已经过去了两年半,而他依然十七岁。但这并不意味他在我的记忆中已渐趋淡薄,他的死带来的东西依然鲜明地留在我的脑海里,有的反而比当时还要鲜明。我即将满二十岁,我同木月在十六岁和十七岁那两年里所共有的东西的某部分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无论怎样长吁短叹,都已无法挽回——我无法表达得更为确切,但我觉得对于我的感受、我想要表达的,你是会充分理解的,而且能理解此事的恐怕也只有你一个人。

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仔细地思考你的问题。今天在下雨,下雨的星期天多少使我有些惶惶然。因为下雨不能洗衣服,自然也不能熨衣服。既不能散步,又不能在天台上东倒西歪。只好坐在桌前,一边用自动反复唱机周而复始地听《温柔的蓝》,一边百无聊赖地观望院子的雨中景致。以前我也写过,星期天我是不上发条的,因此信也就写得很长很长。不再写了,这就去食堂吃午饭。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