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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英]毛姆2018年07月30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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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克斯在欧林夫人家的后屋租了两个小房间,其中一间布置成会客室,用来接待客人,倒也相当舒适。威克斯生性顽皮,他在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1]的朋友对此也没有什么办法。现在也许在这种脾气的驱使下,吃过晚饭,他往往邀请菲利普和海沃德上他屋里来聊天。他礼数周到地接待他们,一定要他们在屋里仅有的两张比较舒服的椅子上坐下。尽管他本人并不喝酒,但是在海沃德的胳膊肘旁边却放了两三瓶啤酒,在这种殷勤有礼的态度中,菲利普看出了嘲弄的意思。在双方言辞激烈的争论中,每逢海沃德的烟斗熄灭,威克斯就执意要为他划火柴点火。他们刚相识的时候,海沃德身为那所举世闻名的大学中的一员,在哈佛大学毕业生威克斯面前摆出一副屈尊俯就的神态。谈话之中,话头偶然转到希腊悲剧作家的身上,海沃德觉得他对这个题目可以发表权威性的意见,于是摆出一副得由他来指点讲授的架势,根本不跟对方交换看法。威克斯面带笑容、态度谦虚地在一旁洗耳恭听,直到海沃德的话讲完了,他才提出一两个表面显得十分幼稚、暗中却藏有陷阱的问题,海沃德满不在乎地回答了,一点没有看出自己会陷入多么狼狈的困境。威克斯先生先是谦恭有礼地表示异议,接着对一项事实做出纠正,随后引用某个鲜为人知的拉丁评注家的一段注释,继而又提到某个德国权威的论断;情况表明他是个精通古典文学的学者。威克斯就这么面带微笑、从容自在地把海沃德说的所有观点都驳得体无完肤,一面不断表示歉意。他揭露出海沃德学识的肤浅,却仍显得足恭尽礼。他谑而不虐地嘲讽了海沃德几句。菲利普不能不看到海沃德完全显得像个傻瓜,海沃德并没有意识到应该闭口不说了。他一气之下,越发刚愎自用,仍然力图辩驳。他胡乱地妄加评论,威克斯则在一旁亲切友好地加以纠正;海沃德毫无根据地加以推论,威克斯又证明他这么做是多么荒谬。最后威克斯承认,他在哈佛大学教过希腊文学。海沃德轻蔑地付之一笑。

[1] 坎布里奇,美国马萨诸塞州东部的一个城市,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所在地。

“这一点我其实早就可以看出来。当然,你是像教师那样阅读希腊文学作品,”他说,“而我则是像诗人那样来欣赏它的。”

“在你对作品的意思并不怎么了解的情况下,你是否反而觉得作品更富有诗意呢?我觉得只有在启示宗教[2]里,误译才会使原意更加丰富。”

[2] 启示宗教是指以上帝的启示为信仰基础的宗教,如犹太教、基督教等。

最后海沃德喝完啤酒,浑身燥热,头发凌乱,离开了威克斯的房间。他气恼地挥了挥手,对菲利普说:

“这位先生无疑是个书呆子,对于美没有一点真切的感受。准确是办事员的优点。我们着眼的是希腊文学的精神实质。威克斯就像那样一个角色,去听鲁宾斯坦[3]演奏钢琴,却抱怨他弹错几个音符。弹错几个音符!只要他演奏得出神入化,那又有什么关系?”

[3] 鲁宾斯坦(1835—1881),俄国钢琴家、指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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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议论给菲利普留下很深的印象,他不知道世上有多少无能之辈正是从这种无知的话语中寻求安慰。

每当威克斯提供给海沃德一个机会,让他可以夺回前一次失去的地盘,海沃德总不肯放掉,因此威克斯轻而易举地就能把海沃德拉来展开争论。尽管海沃德不能不看到,自己在这个美国人面前显得多么学识浅薄,但是出于英国人的那股执着劲,由于虚荣心受到伤害(也许这两者是一回事),他不愿就此作罢。海沃德似乎把显示自己的无知、自满和固执当作乐事。每逢海沃德说出一些不合逻辑的话,威克斯三言两语就指出他推理中的谬误,停顿了一会儿来领略胜利的喜悦,然后匆匆转到另一个话题,好像出于基督教徒的兄弟之爱,他才放过了已经战败的敌手。有时候,菲利普想要插进去说上几句,帮他的朋友解围,但是给威克斯轻轻一击,便完全失败了。不过威克斯对他的态度极为和气,跟反驳海沃德时的样子很不一样,就连极度敏感的菲利普也不觉得在感情上受到伤害。海沃德感到自己越来越像个傻瓜,往往沉不住气,破口大骂起来,亏得那个美国人总是面带笑容,客客气气,才没有把争论变成争吵。每逢海沃德在这种情况下离开威克斯的房间,他总是恼怒地嘟哝道:

“该死的美国佬!”

这样就再也没有可说的了。对于某个似乎无可辩驳的论点,这真是一个理想的回答。

在威克斯的那个小房间里,尽管他们开始讨论的是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最后总要转到宗教这个话题上来:神学院学生对于宗教有种职业上的兴趣;而海沃德也欢迎这样的话题,因为在这方面,无情的事实不会使他张皇失措。既然个人感受是衡量事物的标准,那就用不着把逻辑放在眼里,既然逻辑又是他的薄弱环节,这样岂不正合他的心意。海沃德觉得要不花费一番言辞,很难向菲利普解释明白自己的信仰。但是有一点相当清楚(而这也跟菲利普对天地万物的正常秩序的看法相符),海沃德一直是在国教的影响中成长起来的。尽管海沃德目前已经完全放弃成为一个罗马天主教教徒的念头,但对那个教派仍然抱有同情。在颂扬罗马天主教方面,他有不少话要说。他认为罗马天主教的豪华典礼要胜过英国国教的简单仪式。他把纽曼的《自辩书》拿给菲利普看,菲利普觉得这本书枯燥乏味,但还是把它看完了。

“看这本书,是为了欣赏它的风格,不必注重它的内容。”海沃德说。

他兴致勃勃地谈起奥拉托利会[4]的音乐,并且就焚香与虔诚之心的关系,发表了一番相当动听的言论。威克斯在一旁听着,脸上挂着一丝冷淡的微笑。

[4] 奥拉托利会,罗马天主教的在俗司铎修会,1564年在罗马创立,提供简朴的祈祷和大众礼拜。

“你认为约翰·亨利·纽曼写得一手地道的英语,而红衣主教曼宁仪表出众,就能证明罗马天主教所体现的真理,是吗?”

海沃德暗示说他的心灵也经受过许多苦恼。他曾在黑茫茫的海洋中漂泊了一年。他用手指抚摸了一下那头金黄色的波浪形头发,对他们说,即便给他五百英镑,他也不愿再次经受那种精神上的痛苦煎熬。幸而他总算进入了风平浪静的水域。

“可是你到底信仰什么呢?”菲利普问,他从不满足于含糊其辞的说法。

“我相信全、佳、美。”

海沃德说这话的时候,摆动着他那舒展而宽大的四肢,再加上头部的优雅姿势,样子显得十分潇洒,而且也颇有气派。

“你在人口调查表里就这样填写你的宗教信仰?”威克斯语调温和地问。

“我讨厌死板的定义:那么丑陋,那么明显。要是你乐意的话,我得说我信奉的是威灵顿公爵[5]和格莱斯顿先生所信奉的那个教。”

[5] 威灵顿公爵(1769—1852),英国陆军元帅,以在滑铁卢战役中指挥英、普联军击败拿破仑而闻名,有“铁公爵”之称。

“那就是英国国教嘛。”菲利普说。

“哦,多聪明的年轻人!”海沃德回嘴说,同时微微一笑,把菲利普羞得面红耳赤,因为他感到,自己把别人委婉含蓄的言辞中的含义用平淡无奇的语言表达出来,实在显得粗俗。“我属于英国国教,但是我很喜欢罗马教士身上穿的金线绸锻,喜欢他们奉行的独身主义,喜欢教堂里的忏悔室和死后洗涤罪过的炼狱。置身于意大利阴暗的大教堂里,沉浸在香烟弥漫、神秘莫测的气氛中,我真心诚意地相信弥撒的奇迹。在威尼斯,我看到一个渔妇光着双脚走进教堂,把鱼篓往身旁一扔,双膝下跪,向圣母马利亚祈祷。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信仰,我怀着同样的信仰,跟她一块儿祈祷。不过,我也信奉阿佛洛狄特、阿波罗和伟大的潘神[6]。”

[6] 阿佛洛狄特,希腊神话中的爱与美的女神,相当于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阿波罗,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主管智慧、预言、音乐、诗歌、医药等。潘神,希腊神话中的牧羊神。

他的嗓音悦耳动听,说话时斟词酌句,说得抑扬顿挫,节奏分明。他还想继续说下去,但威克斯这时打开了第二瓶啤酒。

“让我再给你倒点儿喝的。”

海沃德转身朝着菲利普,略微露出几分纡尊降贵的姿态,给那个年轻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现在你满意了吧?”他问。

菲利普有点儿手足无措,表示自己满意了。

“你没在自己的信仰里再加上点佛教的成分,真叫我感到失望。”威克斯说,“坦白地说,我倒有点同情穆罕默德。我很遗憾,你竟把他排除在外。”

海沃德放声大笑。那天晚上他心情愉快,那些清脆悦耳的语句仍然在他的耳边回响。他把杯子里的啤酒一口气喝干了。

“我并不指望你能了解我,”他回答说,“凭着你们美国人那种冷冰冰的智力,你只能采取批评的态度,就像爱默生[7]之流那样。可究竟什么是批评呢?批评纯粹是破坏性的。任何人都会破坏,但并非每个人都会建设。你是个书呆子,我亲爱的伙计。重要的问题在于建设:我是富有建设性的;我是个诗人。”

[7] 爱默生(1803—1882),美国散文作家、诗人。

威克斯瞅着海沃德,目光中似乎既带着严肃的神色,同时又露出欢快的笑意。

“我想,恕我直言,你有点醉了。”

“这点酒压根儿算不了什么,”海沃德兴致勃勃地回答说,“还不足以让我醉得无法在辩论中压垮你。得啦,我已经对你敞开胸怀说了心里话。现在你来说说什么是你的宗教信仰。”

威克斯把头一侧,看起来活像一只停歇在栖木上的麻雀。

“多年来,我一直想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想我是个唯一神教派教徒[8]。”

[8] 唯一神教派,基督教的一个教派,认为上帝只有一位,反对三位一体的学说。

“可那就是非国教派教徒啰。”菲利普说。

他想象不出他们俩为什么都大笑起来:海沃德纵声狂笑,而威克斯则滑稽地咯咯发笑。

“在英国,非国教派教徒就算不上是绅士,对吗?”威克斯问。

“嗯,如果你直截了当地发问,我得说是的。”菲利普相当气恼地回答说。

他讨厌受到嘲笑,而他们偏又笑了起来。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究竟怎样才算是绅士呢?”

“哦,我可说不上来,这一点大伙儿都知道。”

“你是个绅士吗?”

菲利普对于这个问题心里从未有过一点儿怀疑,不过,他知道这种事不该由他本人来表示意见。

“假如有个人在你面前自称绅士,那你就可以断定他绝不是绅士。”菲利普回嘴说。

“那我算是绅士吗?”

菲利普为人诚实,觉得很难回答这个问题,不过他生来很讲礼貌。

“噢,你不一样,”他说,“你是美国人嘛,对不对?”

“我想,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只有英国人才算是绅士?”威克斯神情严肃地说。

菲利普没有反驳。

“你能不能讲得再稍微详细一些?”威克斯问。

菲利普涨红了脸,不过他一生气,也就顾不得是否会丢人现眼了。

“我可以给你讲得非常详细。”他想起他大伯曾说过:要花上三代人的时间才能造就一个绅士。俗话说,猪耳朵做不成丝线袋[9],就是这个意思。“首先,他必须是绅士的儿子,在公学里念过书,而且还上过牛津或者剑桥大学。”

[9] 英语谚语。

“看来念过爱丁堡大学还不行啰?”威克斯问。

“他得像绅士那样讲英语,他的穿着要合宜得体。如果他本人是个绅士,那他无论何时都能辨别出别人是不是绅士。”

菲利普越说下去,越感到自己的论点站不住脚。不过情况本来就是这样:所谓“绅士”,就是他说的那个意思,他所认识的每个人也都是这么说的。

“显然,我算不上是绅士,”威克斯说,“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一说自己是非国教派教徒,你就感到那么惊讶。”

“我不大清楚唯一神教派教徒究竟是怎么回事。”菲利普说。

威克斯又样子古怪地把头歪向一侧,你简直以为他真的要像麻雀那样吱吱鸣叫。

“对于唯一神教派的教徒来说,凡是世人相信的事物,他几乎都极为真诚地表示怀疑,而凡是自己不大了解的事物,他却对之怀有热烈而持久的信仰。”

“我不明白你干吗要取笑我,”菲利普说,“我是真心想要了解。”

“亲爱的朋友,我可没有取笑你。我是经过多年的巨大努力,经过焦虑不安、绞尽脑汁的钻研,才得出这样的定义。”

当菲利普和海沃德起身告辞时,威克斯递给菲利普一本薄薄的平装书。

“我想你现在可以相当顺畅地阅读法语书了。不知这本书会不会给你带来乐趣。”

菲利普向他道了谢,接过书来,看了看书名,原来是勒南[10]写的《耶稣传》。

[10] 勒南(1823—1892),法国哲学家、历史学家,以历史观点研究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