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弩小说

结束语 · 一

[美]亨利·戴维·梭罗2018年06月14日Ctrl+D 收藏本站

关灯 直达底部

生了病的话,医生要明智地劝告你转移个地方,换换空气。谢天谢地,世界并不限于这里。七叶树没有在新英格兰生长,这里也难得听到模仿鸟【1】。野鹅比起我们来更加国际化,它们在加拿大用早饭,在俄亥俄州吃中饭,夜间到南方的河湾上去修饰自己的羽毛。甚至野牛也相当地追随着时令节气,它在科罗拉多牧场上吃草,一直吃到黄石公园又有更绿更甜的草在等待它的时候。然而我们人却认为,如果拆掉栏杆或篱笆,在田园周围砌上石墙的话,我们的生活可就有了界限,我们的命运方能安定。如果你被挑选为市镇的办事员,那你今夏就不能到火地岛去旅行,但你很可能到地狱的火里去。宇宙比我们看到的还要来得大呵。

【1】产于美国南部的模仿鸟,善于模仿别种鸟的叫声。

然而我们应该更经常地像好奇的旅行家一样在船尾浏览周遭的风景,不要一面旅行,一面却像愚蠢的水手,只顾低头撕麻絮。其实地球的另一面也不过是和我们通信的人家。我们的旅行只是兜了一个大圈子,而医生开方子,也只能医治你的皮肤病。有人赶到南非洲去追逐长颈鹿,实在他应该追逐的不是这种动物。你说一个人又有多久的时候追逐长颈鹿呢!猎鹬鸟捉土拨鼠也是罕有的游戏了;我认为枪击你自己会是更崇高的一项运动。——

“快把你的视线转向内心,

你将发现你心中有一千处

地区未曾发现。那末去旅行,

成为家庭宇宙志的地理专家。”【2】

【2】引自威廉·哈平顿(1605—1654)的诗《致友人》。

非洲是什么意思,——西方又代表什么呢?在我们的内心的地图上,可不是一块空白吗?一旦将它发现,它还不是像海岸一样,是黑黑的吗?是否要我们去发现尼罗河的河源,或尼日尔河的,或密西西比河的源头,或我们这大陆上的西北走廊呢?难道这些是跟人类最有关系的问题吗?弗兰克林爵士【3】是否是这世上唯一失踪了的北极探险家,因此他的太太必须这样焦急地找寻他呢。格林奈尔先生是否知道他自己在什么地方?让你自己成为考察自己的江河海洋的门戈·派克【4】、刘易士【5】、克拉克【6】和弗罗比秀【7】之流吧;去勘探你自己的更高纬度去吧,——必要的话,船上装足了罐头肉,以维持你的生命,你还可以把空罐头堆得跟天空一样高,作为标志之用。发明罐头肉难道仅仅是为了保藏肉类吗?不,你得做一个哥伦布,寻找你自己内心的新大陆和新世界,开辟海峡,并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为了思想的流通。每个人都是自己领域中的主人,沙皇的帝国和这个领域一比较,只成了蕞尔小国,一个冰天雪地中的小疙瘩。然而有的人就不知道尊重自己,却奢谈爱国,而为了少数人的缘故,要大多数人当牺牲品。他们爱上他们将来要葬身的土地,却不理睬使他们的躯体活泼起来的精神。爱国只是他们脑子里的空想。南海探险队是什么意思呢?那样的排场,那样的耗费,间接地说,那只是承认了这样一个事实:在精神生活的世界中,虽然有的是海洋和大陆,其中每一个人只不过是一个半岛和一个岛屿,然而他不去探这个险;他却坐在一只政府拨给他的大船中间,航行经过几千里的寒冷、风暴和吃人生番之地,带着五百名水手和仆人来服侍他;他觉得这比在内心的海洋上探险,比在单独一个人的大西洋和太平洋上探险,倒是容易得多呢。

【3】弗兰克林爵士(Sir John Franklin, 1786—1847):英国的北极探险家。失踪后,格林奈尔先生组织了搜寻队。

【4】门戈·派克(Mungo Park, 1771—1806):苏格兰探险家。

【5】刘易士(Meriwether Lewis, 1774—1809):美国探险家。

【6】克拉克(William Clark, 1770—1838):美国探险家。

【7】弗罗比秀(Sir Martin Frobisher,约1535—1594):英国航海冒险家。

“Erret, et extremos alter scrutetur Iberos.

Plus habet hie vitae, plus habet ille viae.

“让他们去漂泊去考察异邦的澳大利亚人,

我从上帝得到的多,他们得到更多的路。”【8】

【8】引自四世纪的拉丁诗人克劳狄恩(Claudian)的《维隆那的老年人》一诗。梭罗的英译文中将西班牙人译作了澳大利亚人。中译文根据英译文译出。

周游全世界,跑到桑给巴尔去数老虎的多少,是不值得的。但没有更好的事情做,这甚至还是值得做的事情,也许你能找到“薛美斯【9】的洞”,从那里你最后可以进入到你内心的深处。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黄金海岸、奴隶海岸,都面对着内心的海洋;可是从那里出发,都可以直航印度,却没有哪一条船敢开出港湾,远航到茫茫不见大陆的内心海洋上。尽管你学会了一切方言,习惯了一切风俗,尽管你比一切旅行家旅行得更远,适应了一切的气候和水土,连那斯芬克斯【10】也给你气死撞碎在石上了,你还是要听从古代哲学家的一句话,“到你内心去探险。”这才用得到眼睛和脑子。只有败军之将和逃兵才能走上这个战场,只有懦夫和逃亡者才能在这里入伍。现在就开始探险吧,走上那最远的西方之路,这样的探险并不停止在密西西比,或太平洋,也不叫你到古老的中国或日本去,这个探险一往无前,好像经过大地的一条切线,无论冬夏昼夜,日落月殁,都可以作灵魂的探险,一直探到最后地球消失之处。

【9】约翰·薛美斯(John Symmes)曾著文论证地球是空心的。

【10】希腊神话,带翼的狮身女怪,传说她常叫过路行人猜谜,猜不出即遭杀害。

据说米拉波【11】到大路上试验了一次翦径的行为,“来测验一下,正式违抗社会最神圣的法律到底需要多少程度的决心”。他后来宣称“战场上的士兵所需要的勇气只有翦径强盗的一半”,——还说,“荣誉和宗教不能拦阻住一个审慎而坚定的决心。”而在这个世界上,米拉波总算是个男子汉了;可是这很无聊,即使他并不是无赖。一个比较清醒的人将发现自己“正式违抗”所谓“社会最神圣的法律”的次数是太多了,因为他服从一些更加神圣的法律,他不故意这样做,也已经测验了他自己的决心。其实他不必对社会采取这样的态度,他只要保持原来的态度,仅仅服从他自己的法则,如果他能碰到一个公正的政府,他这样做是不会和它对抗的。

【11】米拉波(Honoré Gabriel Mirabeau, 1749—1791):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立宪派领袖之一。

我离开森林,就跟我进入森林,有同样的好理由。我觉得也许还有好几个生命可过,我不必把更多时间来交给这一种生命了。惊人的是我们很容易糊里糊涂习惯于一种生活,踏出一条自己的一定轨迹。在那儿住不到一星期,我的脚就踏出了一条小径,从门口一直通到湖滨;距今不觉五六年了,这小径依然还在。是的,我想是别人也走了这条小径了,所以它还在通行。大地的表面是柔软的,人脚留下了踪迹;同样的是,心灵的行程也留下了路线。想人世的公路如何给践踏得尘埃蔽天,传统和习俗形成了何等深的车辙!我不愿坐在房舱里,宁肯站在世界的桅杆前与甲板上,因为从那里我更能看清群峰中的皓月。我再也不愿意下到舱底去了。

至少我是从实验中了解这个的:一个人若能自信地向他梦想的方向行进,努力经营他所想望的生活,他是可以获得通常还意想不到的成功的。他将要越过一条看不见的界线,他将要把一些事物抛在后面;新的、更广大的、更自由的规律将要开始围绕着他,并且在他的内心里建立起来;或者旧有的规律将要扩大,并在更自由的意义里得到有利于他的新解释,他将要拿到许可证,生活在事物的更高级的秩序中。他自己的生活越简单,宇宙的规律也就越显得简单,寂寞将不成其为寂寞,贫困将不成其为贫困,软弱将不成其为软弱。如果你造了空中楼阁,你的劳苦并不是白费的,楼阁应该造在空中,就是要把基础放到它们的下面去。

英国和美国提出了奇怪可笑的要求,要求你说话必须能被他们理解。人生和毒菌的生长都不是这样听命的。还以为这很重要,好像没有了他们便没有人来理解你了。好像大自然只赞成这样一种理解的能力,它养得活四足动物而并不能养活鸟雀,养活了走兽而养不活飞禽,轻声,别说话和站住的吆喝,好像成了最好的英文,连勃莱特【12】也能懂得的。仿佛只有愚蠢倒能永保安全!我最担心的是我表达的还不够过火呢,我担心我的表达不能超过我自己的日常经验的狭隘范围,来适应我所肯定的真理!过火!这要看你处在什么境地。漂泊的水牛跑到另一个纬度去找新的牧场,并不比奶牛在喂奶时踢翻了铅桶,跳过了牛栏,奔到小牛身边去,来得更加过火。我希望在一些没有束缚的地方说话;像一个清醒的人跟另一些清醒的人那样地说话;我觉得,要给真正的表达奠立一个基础,我还不够过火呢。谁听到过一段音乐就害怕自己会永远说话说得过火呢?为了未来或为了可能的事物,我们应该生活得不太紧张,表面上不要外露,轮廓不妨暧昧而朦胧些,正如我们的影子,对着太阳也会显得不知不觉地汗流浃背的。我们的真实的语言易于蒸发掉,常使一些残余下来的语言变得不适用。它们的真实是时刻改变的;只有它的文字形式还保留着。表达我们的信心和虔诚的文字是很不确定的;它们只对于卓越的人才有意义,其芳馨如乳香。

【12】俗称,说的是牛。

为什么我们时常降低我们的智力到了愚笨的程度,而又去赞美它为常识?最平常的常识是睡着的人的意识,在他们打鼾中表达出来的。有时我们把难得聪明的人和愚笨的人归为一类,因为我们只能欣赏他们的三分之一的聪明。有人偶然起了一次早,就对黎明的红霞挑剔开了。我还听说过,“他们认为卡比尔【13】的诗有四种不同的意义;幻觉、精神、智性和吠陀经典的通俗教义。”可是我们这里要是有人给一个作品做了一种以上的解释,大家就要纷纷责难了。英国努力防治土豆腐烂,难道就不努力医治脑子腐烂?而后者实在是更普遍更危险的呢。

【13】卡比尔(Kabir, 1440—1518):印度诗人。

我并不是说,我已经变得更深奥了,可是,从我这些印张上找出来的致命缺点如果不比从这瓦尔登湖的冰上找出来更多的话,我就感觉到很骄傲了。你看南方的冰商反对它的蓝色,仿佛那是泥浆,其实这是它纯洁的证明,他们反而看中了剑桥之水,那是白色的,但有一股草腥气。人们所爱好的纯洁是包裹着大地的雾,而不是上面那蓝色的太空。

有人嘀咕着,说我们美国人及一般近代人,和古人比较起来,甚至和伊丽莎白时代的人比较起来,都不过是智力上的矮子罢了。这话什么意思?一只活着的狗总比一头死去的狮子好。难道一个人属于矮子一类便该上吊?为什么他不能做矮子中最长的一人。人人该管他自己的事情,努力于他的职责。

为什么我们这样急于要成功,而从事这样荒唐的事业?如果一个人跟不上他的伴侣们,那也许是因为他听的是另一种鼓声。让他踏着他听到的音乐节拍而走路,不管那拍子如何,或者在多远的地方。他应否像一株苹果树或橡树那样快地成熟,并不是重要的。他该不该把他的春天变作夏天?如果我们所要求的情况还不够条件,我们能用来代替的任何现实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们不要在一个空虚的现实上撞破了船。我们是否要费力去在头顶上面建立一个蓝色玻璃的天空呢,虽然完成后我们还要凝望那遥远得多的真实的天空,把前者视作并未建立过的一样?

在柯洛城中,有一个艺术家,他追求完美。有一天他想做一根手杖。他想,一有时间的因素就不能成为完美的艺术作品,凡是完美作品,其中时间是不存在的,因此他自言自语,哪怕我一生中不再做任何其他的事情,也要把它做得十全十美。他立刻到森林中去找木料,他已决定不用那不合式的材料,就在他寻找着,一根又一根地选不中意而抛掉的这个期间,他的朋友们逐渐地离开了他,因为他们工作到老了之后都死掉了,可是他一点也没老。他一心一意,坚定而又高度虔诚,这一切使他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永久的青春。因为他并不跟时间妥协,时间就站在一旁叹气,拿他没办法。他还没有找到一个完全适用的材料,柯洛城已是古湮的废墟,后来他就坐在废墟上,剥一根树枝的皮。他还没有给它造出一个形状来,坎达哈朝代已经结束了。他用了手杖的尖头,在沙土上写下那个民族的最后一人的名字来,然后他又继续工作。当他磨光了手杖,卡尔伯已经不是北极星了;他还没有装上金箍和饰有宝石的杖头,梵天都已经睡醒过好几次。为什么我要提起这些话呢?最后完成的时候,它突然辉耀无比,成了梵天所创造的世界中间最美丽的一件作品,他在创造手杖之中创造了一个新制度,一个美妙而比例适度的新世界;其间古代古城虽都逝去了,新的更光荣的时代和城市却已代之而兴起。而现在他看到刨花还依然新鲜地堆在他的脚下,对于他和他的工作,所谓时间的流逝只是过眼幻影,时间一点也没逝去,就像梵天脑中闪过的思想立刻就点燃了凡人脑中的火绒一样。材料纯粹,他的艺术纯粹;结果怎能不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