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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 尽心上 · 三十一

孟子2018年06月24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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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丑曰:“伊尹曰(1):‘予不狎于不顺(2),放太甲于桐(3),民大悦。太甲贤,又反之,民大悦。’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与?”

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

【注释】

(1) 伊尹:人名,商汤之臣,曾助商汤讨伐夏桀。

(2) 狎(xiá):亲近。

(3) 放太甲于桐:事见本书《万章上》篇第六章。

【译文】

公孙丑说:“伊尹说:‘我不亲近违背礼义道德的人,因而把太甲放逐到桐邑,百姓十分高兴。太甲变贤明了,又让他返回来做君主,百姓十分高兴。’贤人做臣子,如果他的君主不贤德,本来就可以放逐的吗?”

孟子说:“如果有伊尹那样的心志便可;没有伊尹那样的心志,就是篡位了。”